两学者:《中时》无违传播伦理
2017年07月27日 04:10 陈宜加/台北报导
《中时电子报》韩姓实习生丢水球事件,中正大学传播系副教授管中祥质疑《中国时报》
违反传播伦理,但中华传播管理学会理事长、台艺大广电系教授赖祥蔚不认同管中祥说法
,认为《中国时报》以三大版处理涉己新闻无可厚非,更重要的是《中国时报》并未选择
第一时间与学生切割,处理方式也并未失当,管中祥指称违反传播伦理“未免太沉重”。
一颗水球被妖魔化,部分立委与特定媒体借题发挥,将旺旺中时媒体集团与所有到大陆念
书的台生扣上红帽。《中国时报》25日强力反击抹红行为。管中祥质疑违反传播伦理,在
脸书表示“是‘传播伦理’课的好教材。”
赖祥蔚对此反驳指出,报社大幅度处理涉己新闻本就无可厚非。而且实习生与报社间并无
正式雇佣关系,韩生身为实习生、非正式编制,发生事情多数媒体都会推说是个人行为与
报社无关。
他强调,就教师观点,《中国时报》已经保护实习学生,丢水球若非中时唆使,也就没有
伦理问题,除非他接受中时记者或长官命令。
赖祥蔚分析,韩生已经认错,也不到法办的地步。《中国时报》当天头版标题“立法院是
大人、学生只是孩子”,本身并无错误,而且版面、篇幅大小,本就属于报社编辑自主权
,政治漫画也属于既有权利,更没有伦理问题。
传播学者、文化大学广告系教授钮则勋也认为,传播伦理见仁见智,只要报社认为处理过
程谨慎,同时遵守相关新闻义理、善尽保护学生之责,就没有所谓违背传播伦理的问题。
“指称违反传播伦理,对报社未免太过沉重。”他指出,新闻具衡平原则,韩生行为确实
失当,但非报社唆使、属于个人行为,《中国时报》以相当篇幅叙述并还原经过,当事人
更已经道歉,外界可以有不同解读,但绝对没有违反传播伦理的问题。
http://imgur.com/qPCapiu
中华传播管理学会理事长、台艺大广电系教授赖祥蔚(本报资料照片)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727000349-260118
中国时报
关键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