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公身为键盘社会新闻观察家
对于各种强奸事件的观察是
女人被强奸,只要语言的证词就可以定罪
男人被强奸,只有语言的证词则不起诉
这篇报导呢
受害人更是只有15岁
如果是15岁少女,看会不会不起诉
鬼岛法律,厂厂
: 1.媒体来源:
: 自由
: 2.完整新闻标题:
: 翘家少年控遭友人捅屁眼 证据不足检不起诉
: 3.完整新闻内文:
: 〔记者吴升儒/基隆报导〕基隆一名吴姓男子去年5月收留15岁翘家少年阿翰(化名),
: 在家过夜。但阿翰却向朋友表示,自己睡到一半惨遭吴男脱裤捅屁眼,因为太痛才作罢。
: 吴男认为阿翰乱放话,扬言要打他。阿翰逃到附近的舞厅向老板娘求援,案件因此曝光,
: 警方将吴男移送法办。但阿翰拿不出证据案发时也没验伤,检察官认为罪证不足,予以不
: 起诉处分。
: 长相清秀的阿翰侦讯时向警方表示,自己睡到一半突然觉得后面有人,接着裤子就被拉到
: 膝盖,连内裤都被脱掉,接着吴男就用手抠自己的肛门,又将生殖器在肛门附近磨蹭,想
: 强行进入,因对方体型太壮硕,没办法抵抗,但后来真的太痛,吴男才作罢。
: 检警调查,从事金融业的吴男经常收留翘家少年在家中过夜,跟他们称兄道弟,还会约他
: 们到家中玩LOL,提供餐点。案发当天阿翰翘家后,藏身吴男家过夜,却传出阿翰遭他脱
: 裤企图性侵;但是阿翰隔了4个月才到警局报案,而案发时也未到医院验伤,无积极证据
: 认定吴男犯案。检察官认定,罪证不足予以吴男不起诉处分。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43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