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公职女恋上人夫 爱爱硬拗是抱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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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2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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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7月26日
〔记者王俊忠/台南报导〕女补教老师控诉一名女公务员与她丈夫阿盛(化名)疑有婚外情,两人通讯对话极尽咸湿肉麻,女方对阿盛说“爱爱后想躺在你怀里”,女老师控诉女公务员破坏她家庭,提告求偿。女公务员辩称“爱爱只是拥抱接吻意思,与阿盛非男女朋友。”但不被法官采信。
正宫抓包被离婚 小三判赔十二万
女老师主张,公职女明知阿盛是她的丈夫,对方竟与丈夫交往、发展婚外情,两人在通讯软件里有极亲密对话,内容有公职女说“连爱爱后想躺一下你的怀里,都变得遥不可及,我喜欢被你想念、被你需要的感觉,我希望让你一直爱着,被你抱着时候…”;阿盛也说“我不是只想爱爱而已,也想看妳、载妳回去,我很坚定、不会放开妳…好想跟妳爱爱喔”。
女老师痛批公职女破坏其家庭,已对女方提出妨害家庭刑事告诉,目前由检方侦办中。公职女与丈夫的亲密对话已超过男女普通朋友正常社交行为,导致阿盛决意要跟她离婚,她蒙受精神上难以承受的痛苦,依民法要向公职女求偿一百万元精神慰抚金。
挨告的公职女坦承与阿盛有这些对话内容,但部分对话是阿盛先向她表达追求,阿盛还拿与妻子同意离婚的对话给她看,后来才有这些被指控的亲密对话,她坚称阿盛未离婚前,双方不是男女朋友,“爱爱”只是指拥抱与接吻,未侵害女老师的配偶权,纵有损害也属轻微,对方请求慰抚金额过高。
法官认为,依一般社会生活经验理解,“爱爱是指男女之间的性行为”,被告说法是强辩之词,已逾越普通朋友正常交往分际,破坏原告家庭幸福与其配偶权,原告请求赔偿于法有据。
台南地院法官审酌原、被告两人社会、经济等条件与原告受害精神痛苦情形,判公职女要赔偿十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