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苏建和案疑点

楼主: jaycruise (哲哲)   2017-07-25 18:48:19
其实那是我小时候发生的案件了
小时候有听爸妈提起
不过也不是很清楚当时的经过
最近看到脸书不知道为什么又采访到苏建和,所以又回去看了一下维基百科
发现疑点重重啊!!
1. 明明有三个人都"冤狱"(这边先不讨论到底是否冤狱)
为什么此案外界统称"苏建和案"
是因为他特别帅吗??这对其他人不公平
2. 根据维基百科摘录"23时30分,警方对王文孝作第一次警讯笔录,王文孝首度承认有其
他共犯:谢广惠、王文忠、黑点和黑仔四人。"
"8月15日4时30分,第二次警讯笔录中,王文孝排除谢广惠,但供出长脚涉案及王文忠
服役地址。此笔录被警方改为第一次笔录。5时,纪录中显示苏建和于此时接受警方讯
问,未承认犯行,但苏建和是于8月15日中午饭后才被捕。"
靠杯啊!!没提到苏建和啊!?还是苏建和外号黑点或黑仔??
这感觉是路边吃卤肉饭吃到一半就被抓走????
3. 此案的主办人王文孝天身神力,一个人砍79刀??
"但警方不信被害人身中79刀仅为一人所为"
事隔多年回顾,假设我完全相信判决,我实在很难想像一个人一个晚上对着尸体狂砍
79刀。双刀火鸡吗??
4. 主办人死前仍然坚称其他三人涉案
"1992年(民国81年)1月11日,王文孝受军法判决死刑定谳,执行枪决。枪决前,仍
表示苏建和等人确实涉案。[5]"
人家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主办人都要被枪毙了,根据最新判决,为什么他要说谎?
怕开枪的人故意开不准故意不让他马上死吗??
最后quote上通篇里面最让我信服的一段
刑事鉴识[编辑]
2007年,知名鉴识专家李昌钰受邀担任鉴定证人,根据现场照片一共提出十八项新发现,
包括歹徒是在吴铭汉夫妇睡梦中加以杀害再予以劫财、女性死者生前应该没有被性侵害。
另外,李昌钰在法庭内检视凶刀,指出这把菜刀有五个角度三个面,能造成不同类型的伤
口,因此,不能排除一人持刀犯案的可能性[39]。
2008年6月20日,李昌钰借由资料分析、现场还原、血迹分布及重建程序,依科学方法进
行犯罪现场重建,发现以下事证:
被害二人共有79处刀伤,并无如原起诉书所描述之警棍或其他钝器伤。
双人床、五斗柜及墙边地上,四周均有大量的、非常完整的喷溅痕及滴血,没有人体或物
件阻挡的痕迹。从现有的证据看来,可以肯定没有多人在场犯案的迹証。
吴铭汉陈尸位置是在房门与五斗柜之间。由于房门及五斗柜位置限制,只能容纳一人。凶
器只有菜刀可能,水果刀及警棍不可能造成砍杀伤口,因开山刀刀刃长度该空间不能容纳
,并会在五斗柜侧造成刀砍痕迹。因此根据排除法,唯一可能容纳之凶器为菜刀。
现场地面、棉被、衣物均有血迹,说明在凶手行凶过程中,这些衣物已在地面;现场活动
空间极小。
现场活动空间大约在1.12平方公尺至1.41平方公尺之间,如二名被害人加四名凶嫌,可能
占有面积为26.21平方公尺,故现场无法容纳如原起诉书所谓“四人同时持刀棍行凶”之
行凶方式:。
在现场均无发现被告三人之鞋印、指纹及毛发,显示该三名被告于事发时可能不在犯罪现
场。
现场发现三枚血指纹,指纹比对为王文孝所有,其他三名嫌犯指纹、掌纹未在现场发现,
此点显示其他三人可能不在犯罪现场。
鉴定结论:“从案发现场实际情形、活动空间、伤口型态和位置、可能涉案刀棍、涉案人
手长、胸宽、被害者伤口方向等资料推断,本案现场犯案空间相当狭隘,如四人同时挥舞
刀棍砍杀,在犯案时间现场能见度(凌晨四时许)及刀长、臂长情形,极不可能由四人同
时行凶刀棍齐下砍杀二名被害人;依据血迹分布情况,所发现唯一指纹和血鞋印,及犯罪
现场重建,本案极可能为王文孝一人所为。”[40]
以上资料引述自苏建和案维基百科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98%87%E5%BB%BA%E5%92%8C%E6%A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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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orkyoung (约克)   2016-07-25 18:48:00
楼下推侦探
作者: mithralin (工口)   2017-07-25 18:49:00
暑假作业自己写
作者: kuku15987 (EGOISTx)   2017-07-25 18:51:00
问王瑞德应该比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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