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ynabook (物皆有时)》之铭言:
: 地方自治是民主政治的一环没错,但台湾国土面积小,而且各区地理环境差异不大,民族
: 相对单一,却可以弄出六个直辖市,真的有必要吗?
: 当初六都是怎么弄出来的?
有人一直在说文组的头脑差,像这种月经文,不就是要靠文组来解释吗?
“直辖市”只是第一级行政区的名称而已,所以要比较的话,是要和各国
的“第一级行政区”数目来比,而不是单纯的比较“直辖市”数目。
台湾目前的第一级行政区有六都、台湾省(宪法是精省,不是废省,所以
台湾省下的县、省辖市在形式上仍然是第二级行政区)、福建省8 个第一
级行政区,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34个一级行政区(省、直辖市、自治区、
特别行政区),小小的越南(33万平方公里)有63个第一级行政区(58省
、5 直辖市,都比中华人民共和国多),台湾只有8 个第一级行政区算多
吗?有人会靠北越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差那么多,凭什么那么多省或直辖
市吗?
再来看看很多人心心念念的日治时期五州三厅制度,也是8 个第一级行政
区;而1997年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提出的6省3市1 特区,还高达了
10个第一级行政区,目前台湾只有8 个第一级行政区,数目太多?
有些人一直执著于“直辖市”的名称,然后在那边说什么台湾那么小,直
辖市却有6 个,实在是太多了!那很简单啊,把“直辖市”改成省,或是
日治时期的州啊,以后台湾就是台湾省、福建省、台北省(州)、新北省
(州)、桃园省(州)、台中省(州)、台南省(州)、高雄省(州),
8省(省的数目还是比越南少)或2省6州,1个直辖市都没有呢,改个名称
,问题是不是就都解决了!只是,有些人以后会很不方便就是了,因为没
有办法再出来靠北说台湾太多直辖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