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两岸关系条例33条
台湾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不得担任经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会商各该主管
机关公告禁止之大陆地区党务、军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机关(构)、团体之职务或为其成
员。?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未经许可担任其他职务
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三十万元以下罚金。?
法条来源:
http://www.6law.idv.tw/6law/law/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htm#b90b2
其实一直以来,加入共青团都是违法的,只是我们伟大的*陆委会*当眼瞎了
http://m.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956763
不会特别找麻烦,可惜你干了*特别*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