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过很多次了
不过因为很重要多讲几次
行驶在路上突然有狗冲出来
能煞停就煞停
如果躲不掉,直接碾过去就是了
知道吗?
直 接 碾 过 去 就 是 了
千万不要有“闪开”的想法
因为在不能煞停的情形
表示车子本身有一定的速度
如果硬要闪开,失控的机率高达87%
一旦失控,你的下场不是Low side耕田然后被碾就是自撞电线杆
开车也是一样,急煞或直接碾过再怎样都比急弯安全
尤其高速行驶的时候,方向盘不小心打多一点就可能让你翻车
闪行人闪车,你再怎样也是救人一命
责任不在你身上,对方作为一个法律上的主体,无论如何都有人承担责任
就算你拼了命,救了一条没人要的流浪狗,然后呢?
抱歉没有然后了,臭狗是不会救你的
你死伤残废,狗都不会赔你钱,没人会记得你,只知道有个自摔的智障,然后他就死掉了
今天是刚好这条狗有饲主,后续家属才有赔偿(实际上多的是低能狗本饲主不承认有养,在那硬凹只是喂食流浪狗,根本ㄎㄎ)
所以,撞下去吧
路上有老鼠有鸟大家都照撞照碾了
不要为了狗本弃养的臭狗和自己的命过不去
要注意的是
要是狗本找麻烦
记得要强调自己是故意的,然后主张紧急避难,你的命大于狗的命
说自己是不小心,依照动保法第三十条第一项第一款后段
过失伤害或使动物遭受伤害,致动物肢体严重残缺、重要器官功能丧失或死亡
要罚15000~75000
可是那只是流浪狗耶?
不好意思,动保法就是这么一部恶法
美其名为保护动物
实际上只是在保护低能动保人士自己养不起的狗、自己弃养的狗
没人养的鱼、没人养的猪羊鸡鸭老鼠,都不是动物
但被狗本载去山上丢掉的狗,对不起,那是大家的毛小孩
不准安乐死,被追被咬都不准伤害他
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到处危害交通
实现狗本幻想的动物王国
下次选举记得看清楚
经济委员会那几个只会讨好狗本
通过禁吃狗肉的立委
还有提案修改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禁止管委会禁养宠物的立委王育敏
还有看了电影就神速通过十二夜条款的国民党立委
这些人看准狗本声音大
看准一般人懒的管
才成就动保法这么一部畸形的法律
认同请分享出去
要是继续纵容狗本反智的理念变成法律
哪天在鬼岛变成像印度一样要让狗先过马路也不奇怪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