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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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骑士命丧大货车轮下 这条狗祸闯大了!
2017-07-24 11:30
〔记者杨政郡/台中报导〕台中市太平区旱溪东路某中古车行,饲养一只中型犬(暱称胖
大),无缘无故奔跑穿越马路,擦撞一名余姓机车骑士,骑士冲进对向车道撞上大货车轮
下死亡,陈姓负责人被判5月定谳,骑士父母请求损害赔偿,台中地院判决陈某还要赔246
万余元。
判决书指出,陈女与丈夫在太平区经营中古车行,店内饲养中型犬1只(暱称“胖大”)
,103年12月2日陈女让该犬只在车行游走闲荡,不料余姓骑士(32岁)骑机车经过,“胖
大”突然奔跑横越马路,余反应不及与犬只擦撞,余男机车倾斜冲入对向车道内,直接撞
击沈某的营业大货车,卷入车底遭碾压过去,严重气胸及第3、4、5、6肋骨骨折,翌日下
午医师宣告死亡,此案刑责部分,刑事法庭认定狗有责任,大货车无责任,判陈女5月徒
刑定谳。
余某父母请求损害赔偿,要求(一)丧葬费40万余元。(二)扶养费余父(59岁)请求扶
养费188万余元,余母(54岁)请求扶养费用为237万余元。(三)精神慰抚金父、母各
150万元。
法官依霍夫曼计算方式,加上死者还有长兄一名共负抚养责任,认定被告应给付余父扶养
费82万余元、余母84万余元。另审酌被告有一子患脑性麻痺,应给付之慰抚金降为各120
万元为适当,总计余父可请求202万余元、余母可请求244万余元。
而扣除余父及余母各领到100万余元之强制责任保险金,被告仍需支付两人总计24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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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