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文传会副主委毛嘉庆吁连署罢免黄国昌
国民党文传会副主委毛嘉庆,于昨(22日)晚上在汐止, 呼吁民众加入连署罢免立委黄国昌的行列。
毛嘉庆表示:“罢免,跟投票一样,是宪法赋予公民行使的政治权力,现在是国家沉沦或停止这波时代逆流的关键时刻,你我都需尽力,国家才有向上提升的可能,罢免黄国昌国家才健康。”
黄国昌由新北市第12选区选出,该区选举人总数有251,191人,在罢免案第一阶段“提案”时,提议人人数须达选举人总数1%,也就是至少2,512人,6月20日经新北市选举委员会就提议人名册查对结果,提议人数2,984人,符合规定人数2,637人,不符合规定人数347人,已达法定提议人数,通过第一阶段,进入第二阶段。
根据2016年修正后的“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一阶提案通过后进入“60日连署期”,须取得10%选举人的“连署”,就本案言是25,119位选举人;第二阶段连署通过后,20-60日内可以举行罢免投票,若同意票超过不同意票,且达选举人总数1/4以上即62,798位选举人,黄国昌就会被罢免。
如果二阶连署人名册未于60日内提出,那么一年内原提议人不能对同一被罢免人再提罢免案;如果三阶罢免投票被否决,任期内都不得再提。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723001865-26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