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案例的法律关系很清楚很明白,欠钱还钱,就是这样,判赔合理。但就像下面推文讲的
,问题在于高中职跟大学一直鼓励学生向银行借钱升学。
鼓励学生向银行借钱唸大学,跟银行鼓励民众办信用卡来借钱消费玩乐有啥不同?有,后
者可能更有实益,至少享受到了,而前者一堆人只是借钱去换了一张市场接受度不高的文
凭而已,白花钱。
如果我们不能接受卡奴,为啥要鼓励学生成为学奴?
一堆明星公立高职校方以升学率沾沾自喜,这正是问题的根源之一,高职不是设计来升学
的,是就业导向的。就是你明星高职搞升学主义让后段高职也跟风,搞到好像不升学很奇
怪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