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uikmn 07/22 11:50 台湾法官就是智障啊
→ huikmn 07/22 11:51 然后判食安时,就又变成另一套无法证实对人体有害了
说到食安
明明就已经修法把具体危险犯改成抽象危险犯
结果法官还是认定即使是抽象危险犯
也要证明对于人体有害处才能判魏应充有罪
因为无法证明有害 所以判无罪
这就让我觉得奇怪
为什么打疫苗时
因为没有任何一个仪器能够100%排除不是副作用
仪器都有精确度 全世界没有仪器能够100%
加上医疗不确定性
鉴定上面打了“无法排除是疫苗副作用”
这样就要判赔啊?
医学上的“无法排除”跟法律用语“无法排除”
根本不是同样的意义
医学上即使99%确定不是副作用
但是因为1%不确定 还是认定“无法排除”
跟法律用语“无法排除”而认定有因果关系根本不一样
而且有时候无法排除会受到检体因素而增加机率
不是每个情况都一样
即使做粒线体DNA母系遗传鉴定
还是不能排除会产生遗传变异
甚至体细胞中粒线体DNA变异或是参杂父系DNA
即使是母女 鉴定结果还是99%吻合
鉴定报告也不可能写“100%确定是母女”
搞不好是外婆跟外孙女或是姊妹
医疗的东西怎么可能100%确定
文组真的什么都不懂
跟文组讲话都快发疯 医学跟法律用语分不清
陈龙绮冤案也是 他做17组YSTR小卫星讯号DNA跑胶
鉴定报告只不过写“传播妹检体中无法排除混入陈龙绮DNA”
法官就发神经说陈龙绮有性侵 害人家逃亡一年
法官是没进过实验室吗?
三个男性的DNA跑胶 又只做17组
第三个人无法排除的机会当然就升高
Junk DNA重复次数的机率变大
如果只有二个人犯案 比对出来 陈龙绮完全排除
如果做100个男性17YSTR跑胶 连法官的DNA都不能排除
难道法官认为自己有性侵传播妹?
只是因为无法排除混入DNA
所有在场的人都说陈龙绮先离开
还有被性侵的两个传播妹也说陈龙绮从头到尾没有毛手毛脚
反而另外两个男性有假藉按摩吃她们豆腐
加上自己喝醉不知道被谁性侵
结果证据这么薄弱 法官都能判陈龙绮性侵
后来改做23YSTR 真的马上排除陈龙绮有性侵
文组真的是医盲~
我看法官连YSTR是什么都不知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