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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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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控遭强拉厕所性侵 “事后还聊天”学长二判无罪
3.完整新闻内文:
社会中心/台南报导
台南一名郑姓男子2014年透过网络认识就读当地某科技大学的小美(化名),却遭指控于
校庆周将女方强拉进厕所性侵,1个月后又在租屋处趁其熟睡时摸胸猥亵,被人撞见还呛
说“我舅舅在台南很有势力”,恐吓对方不准报警。不过,此案一审判决郑男无罪,上诉
至台南高分院时,法官认为小美事发之后仍瞒着男友继续和郑男聊天且证据不足,因此维
持一审原判驳回上诉。
小美声称,2014年5月校庆周时她与学长郑男在学校的资讯教室内聊天,当时还有另外一
名女同学在场,没想到对方竟然叫她过去坐在桌子上,接着就开始抚摸胸部、大腿等部位
,后来似乎是觉得另一名女同学频频询问“在干嘛”很烦,于是强拉她到厕所还搬椅子挡
住门口,虽然一直推拒说不要,但还是遭性侵得逞,“他一直强调自己不会射进去。”
事隔1个月之后,小美指称郑男趁着她熟睡时潜入租屋处,还把手伸进睡衣内抚摸胸部,
没想到刚好被女室友撞见,他立即出言恐吓她们,“妳要是敢说出去,我知道妳家住哪里
,我舅舅在台南很有势力,我舅舅会去找妳。”吓得室友也不敢报警。
不过,郑男在法庭上供称,自己并没有对小美性侵,“虽然我在资讯教室内有抱她、亲她
,但都是经过她同意,她去上厕所时我是有去旁边厕所拿卫生纸,但我没有和她一起进去
同一间隔间。”台南地院法官一审时发现,小美在事发之后还曾跟郑男聊天并提及与男友
之间的感情事,显然与一般遭性侵的受害者反应不同,且不久后郑男就遭其男友殴伤并提
告性侵,于是判处无罪。
此案上诉至台南高分院后,法官认为,小美声称郑男用椅子挡住厕所门口再行性侵,但该
隔间并非相当宽敞且还有一个蹲式马桶,如果真的搬椅子进去,小美不可能还有办法坐在
椅子上与郑男面对面拉扯,加上没有其他证据能证明受侵害,因此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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