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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团︰开放云端药历 根本不符个资法
健保署︰能增进公共利益 就在“个资法”范畴外
〔记者林惠琴/台北报导〕为了保障爱滋感染者就医权益,卫福部疾管署拟修正“爱滋感
染者权益保障办法”,仅限爱滋指定医事机构可经云端药历看到爱滋感染者的爱滋医疗资
讯。民团认为,现行云端全面开放用药资讯,不符合“个资法”规定,卫福部应全面检讨
。但医护人员担心资讯不全,恐暴露在感染风险中。
中华民国爱滋感染者权益促进会秘书长林宜慧表示,“个资法”第六条在二○一五年底增
列“病历”为个人敏感性资料。云端药历收录被保险人的病历资料,只要连结该系统即可
一览病人其他诊断、用药资料,不符合“个资法”规定。
林宜慧指出,曾发文健保署询问,收到回复是云端药历符合“个资法”,他反问过去像是
电子病历要跨院交换调阅,就需要病人签具同意书,为何云端药历不用?
医疗协会︰应知爱滋患者资讯 以利正确治疗
健保署副署长蔡淑铃回应,若能增进公共利益,就在“个资法”范畴之外;云端药历来自
各医院申报费用的资料,再回流应用至病人用药安全上,算是增进公共利益,且相关操作
须使用健保卡、经病人同意,另用药资料简略,也不能视同病历。若民众担心,可向该署
申办设定密码,加一层通关防护。
基层医疗协会秘书长李家祥则认为,爱滋感染者免疫功能低下,用药恐与一般患者不太一
样,应让医师知道相关用药,以利正确治疗。
医师公会全联会秘书长王必胜说,医护人员暴露在可能感染风险中,理应有“知”的权利
,否则不公平。医改会认为,须兼顾爱滋感染者隐私,以免成医疗人球,但有时情况紧急
,揭露相关资讯可提醒医事人员进行侵入性治疗时,能采取适当防护措施。
台湾爱滋病学会理事长、义大医院感染科医师林锡勋强调,从未有医护人员因为治疗爱滋
感染者而造成自我感染。疾管署副署长庄人祥也曾说,照护相关病人有针扎等暴露风险时
,都会提供公费预防性投药,二○○七年至今累计三○四人,后续追踪均无人感染。
根据“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治及感染者权益保障条例”规定,感染者之人格与合法权
益应受尊重及保障,不得歧视,否则可开罚卅万元至一百五十万元,除了国防大学遭罚一
百万元外,过去也曾有公司、医疗院所因就业、就医歧视,促使疾管署分别开出卅万元的
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