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有新版宗教法的八卦吗?

楼主: rilakkuma500 (懒熊伍佰)   2017-07-18 23:19:32
各位大德晚安
小鲁家的长辈最近在说什么
要制定新的宗教法了
宗教要被纳管了
大概内容如下:
蔡政府废除佛道教寺庙监督管理法,推行新版宗教团体法,成立宗教司,以后合法登记的
寺庙,信徒捐款都要申报所得税,所有宗教活动`诵经,法会,进香,替死人诵经都要经
过宗教司批准才能活动,否则移送法办。
没有合法登记的小型宫庙,精舍,禁止所有宗教活动,包括接受捐款,替人诵经,收惊,
进香法会等等,否则移送法办。
西洋基督宗教不在规范内,是对宗教不平等,违宪迫害传统本土宗教。
佛光山讲师满贵长老尼师表示,目前台湾政府要通过的这个法规,真的是传统本土佛道教
的法难!尤其是对佛道教的小型寺院及独立的弘法者,更是赶尽杀绝了!
这个法规确实是会伤害各宗教的弘法功能的,尤其是没有寺院道场护卫的独立弘法者,更
是将之赶尽杀绝(说好听是彻底规范)的宗教法规。
感觉有良知者想为教发声却无能为力,有人则隔岸观火,事不关己,或者有能力也不愿意
协助帮忙!
基于想对此事的了解,认真地找了上述问题的资料,发现若真的通过,首先,各宗教皆等
同是被当做犯罪者,尤其财务必须“列册辅导管理”,这就很严重了!
宪法保障自然人是无罪的,须有罪证才需要列管,而此法条将宗教人士及其寺庙财务土地
等等列管,等于先于法律,先判你是有罪的而列管,这是违宪的!
不符合就是犯法,简直将你当天然的犯人,比自然人(一般人民普罗大众)更被歧视了!
这一条必定影响所有的宗教。
第二,寺院及弘法者必须是登记有法人者,是法人(即须符合人民团体法,如慈善团体、
基金会等等)当然要被管理,但从此那些独立弘法者,自修、清修、半闭关、云游者……
,类似六祖大师或所有云游的禅僧等等,只要未驻寺弘法者(没有寺院道场、据点,即使
有而无登记者),全部都不能在没有登记报备的地点弘法了!
若有人去举发,大概像古代的六祖大师、赵州禅师等,也都要被政府“辅导关怀审查”了
!这简直比回到戒严时期,比白色恐怖更加恐怖了!
连佛光缘、家庭普照这一类的,若是没有登记的法人,也不能从事弘法了!这一条到底是
利益了谁?伤害了谁呢?独立弘法者或众生?或者佛教本身?最终伤害的是所有宗教、所
有人民、所有人类啊!
几年前有一次母亲重病住加护病房,母亲的命,就是一位云游的老僧(弟弟说他是个高人
)救命的。
怎么感到好恐怖,比过去自有佛教,乃至人类自有宗教以来,更恐怖的毁灭宗教、毁灭佛
法的教难了!怎么感到台湾真的有亡国之兆了!
阿弥陀佛!不可说不可说!但学佛者绝对要相信天无绝人之路,学佛的人忧道不忧贫,有
佛法就会有办法,这世间绝对有佛菩萨的感应,绝对有因果,绝对是“天公疼憨人”的,
想要害人的必先害到自己,自作者必定还自受。未来的时节因缘必定会见证到这几条宇宙
法则的。【反对宗教立法研讨会】见引法师发表20170714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rF4vTGKUGw
见引法师带来
1.人间福报星云大师亦针对
~宗教立法~辅导立场,给予空间时间等等,表示反对宗教立法
2.中国佛教会净心长老、圆宗长老亦反对宗教立法,主要是他们无法用网络,所以赞叹法
藏法师能运用网络让遍地开花(莲花~出淤泥而不染)
3.近期全省巡回讲座如果我们都默认,则立法院即可迅速三读通过了!
我们需要共同团结来捍卫佛教、捍卫各宗教
法藏法师亦希望我们网络连署、
不分显密,不分汉藏,僧俗二众都可连署。
是佛教界团结的时候了!政府要废《监督寺庙条例》改为“宗教法人 ”(即寺院会变成
基金会、慈善会、○○会、人民团体等等……),但是宗教法人又必须要符合他的条件(
如财务列册辅导管理……),否则有即使合法寺院登记的,就变成是居留证而不是有身分
证。
住茅棚的,如果你不符合组织章程,就是用地方政府来管理 ,个人以后都不能出去诵经
,也不能接受供养,………什么都不行,这个才是非常严重的!!
法藏法师开示
宗教法如果立法以后,
政府以后会立“宗教司”来辅导我们!
我们要有危机意识,因为有政客已经讲出要让宗教法通过,现在是让我们措手不及,令佛
教崩溃的教难时期~
勿以为住茅蓬的没差,照样“列册管理辅导”的。
只要政府说明会办完,没人反对,就送审了。服贸翻版。
这边提供大家,到7-11的ibon
扫描条码,就可以打印连署书。
或输入绿色那串数字编号,也可以打印。
不分显密,不分汉藏,僧俗二众都可连署。
是佛教界团结的时候了!
列了这么长一串
感觉如果是真的要修法的话会闹很大吧
立委诸公敢这么带种动这块吗?
有没有宗教末日的八卦?
作者: hspnvzte (hhhh)   2017-07-18 23:20:00
你认真的?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7-07-18 23:21:00
赞!
作者: ilanese (坐听无弦曲)   2017-07-18 23:23:00
你究竟有没有看过草案啊?《宗教团体法》内容大致就是宗教法人化,重点是财产收支及清册会很清楚,能够减少宗教团体金钱及财产流向私人口袋的弊端。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7-18 23:24:00
这法律很好阿,赞成宗教本来就不该钱沾还弘法困难勒湿父靠信徒养,还大言不惭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7-07-18 23:26:00
这值得推啊,台湾宗教敛财太多了
作者: Posaune (横滨的杜鹃不啼)   2017-07-18 23:26:00
台湾宗教一堆拉机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7-18 23:26:00
对。有帮助几个贫户
作者: kenyao (kenyao)   2017-07-18 23:26:00
成立宗教司 我还以为要变苏丹国了
作者: ilanese (坐听无弦曲)   2017-07-18 23:28:00
《宗教团体法》草案: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7-18 23:28:00
不要去亏欠任何人,失去爱的能力就要培养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7-18 23:29:00
所有做过的事,都会藏在意识里随时向每个个体招手,要躲吗?人少自傲惹有帮助几个贫户,更正??,忘了打??号宗教可以接受捐款,但是要报税还有,宗教是非营利组织,对于盈利性商品,要有规范个人不喜欢宗教,但是因为还是有社会需求,及社会文化所以,还是先限缩宗教的敛财行为为主,等社会更成熟在循序渐进做调整,现在就要求宗教所有相关组织财务透明并且要缴纳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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