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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kihira (Race Against Time)
2017-07-18 11:38:17戳瞎眼睛诈保 男判刑7月定谳
(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18日电)
林姓男子因欠债竟自导自演将车推落山坡并戳瞎眼睛,欲诈领保险金。一审依诈欺取财未
遂罪判他7月,得易科罚金,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天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而定谳。
判决指出,林男因承揽工程延误周转不灵而有债务纠纷,为补上经济缺口,于民国102年3
月底开车前住新北巿坪林区106乙线道路20.5公里处的护栏缺口,将车子推落山坡下50公
尺处的茶园,再以其他道路步行到车旁,并自行戳伤左眼球后,打电话报警表示,不慎发
生车祸,连人带车跌下山坡。
判决指出,林男后来接受左眼眼球剜除术并植入义眼,再向二家保险公司请求理赔。但保
险公司查出,案发前林男曾将保险办理延长期限,且事故发生经过与常理不合,疑为诈保
进而向警方报案,全案曝光。
法院审理期间,林男表示,当天行经案发路段时,要以打火机点菸,不慎被打火机的火烧
到左手大拇指,一时失控,加上天雨路滑,所以车子才往山坡下的茶园冲,他当时有系安
全带,车辆前挡风玻璃破裂,他所配戴的眼镜镜片也破了,他跌落山谷后昏迷约1至2小时
,醒来后才自己找手机拨打110报案,他眼睛受伤确实是因为车祸事故所造成,因医师告
知之后眼球一定要摘除,且他是为避免右眼受到感染,才会决定摘除左眼眼球。
不过,法院调查,林男应可依照医师建议,再观察几星期、几个月,甚至半年期间,再行
决定是否摘除眼球,林男却在案发后不到一个月,以赴大陆为由坚持尽速摘除左眼眼球,
欲以失明残废等级,无须鉴定下,迅速申请理赔获赔新台币2200万元。1060718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707180070-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