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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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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8日 上午9:50 曾任检察官、有公益律师之称的已婚律师邵勇维,2015帮女子
卓孟妤打官司,竟趁卓女无力支付律师费,要求嘿咻抵偿,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共上床8次
,高雄地检署认为严重违反律师伦理,将他移送惩戒,律师惩戒委员会虽然也认定邵勇维
犯行属实,但却以其中5次性行为是在解除委任后发生的,免予惩处,仅针对委任期间的3
次性行为处以申诫,遭轰惩戒不痛不痒,根本是轻纵。 卓女指出他与男友因涉及仲介卖
淫案被台中地检署侦办,2015年她找邵勇维律师打官司时,邵除对她说,对口交有幻想外
,也表示若两人交往,愿意用较便宜的价格帮她打官司,邵勇维LINE传讯息给卓女,内容
就提到“妳妹妹还在痒吗?”“你要我帮你写答辩状,顺便晚上陪我睡吗?”
邵勇维小时候就因受到家人影响而信仰佛教,也因为宗教,他认识了日籍妻子,2015年2
月至4月,邵勇维卓孟妤在台北、台中及高雄等地发生8次性行为后,原本行情6至8万元的
诉讼费,邵勇维只向卓女收取1万律师费元。
2015年5月间,检方接获检举,指控邵勇维没有在台中登录,不能在台中打官司,却向遭
台中地检署侦办的卓女收取律师费用,还发生性关系,检举人并附上双方LINE讯息当证据
,邵勇维在讯息中对卓女说“我不是有包养你”“我花钱在你身上耶”及“你都满足我邪
恶的欲望”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