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恶棍靠20字连续勒索路人得手15万 栽在监

楼主: gghh (GH)   2017-07-18 09:53:35
这不是新的犯罪手法了。
大约10年前我有认识的人就遇过。下面主要是解释推文中的疑问。
※ 引述《ytkuang (阿光)》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恶棍靠20字连续勒索路人得手15万 栽在监视器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35158
推 linchen1121: 应该长得很凶07/18 08:32
推 g8330330: 这样也行?07/18 08:32
推 flavorBZ: 工程师不意外 07/18 08:33
→ pony666: (づ′・ω・)づ 人形智商检验器07/18 08:34
推 pytzog: 为什么台湾的软蛋这么多?塑化剂造成的吗07/18 08:38
根据我当年看到的判决书,整个犯罪集团大约有10多个人,
每次作案大概出动三、四个人。整个判决书中大概有30多个不同案件。
我朋友遇到的是三个流氓外型的男的围上来后把人押到僻静处要求交出提款卡跟密码。
整个过程因为我朋友很配合所以没有出现暴力情况。
不过看判决书好几个例子是因为不配合被打一顿后强迫交出。
所以回到上面的推文,真的不配合会怎样?运气好就是吓唬你,
运气不好白白被痛打照样破财。
所以是该检讨被害人太软吗?
*[1m推 *[33mWorkforme*[;33;40m: "多次"这种不抓去劳改就算了 还放出来害人喔
当年的团伙照台湾的法律来说已经是结伙抢劫,
结果除了被害人有被打的案子之外,其他一律用“恐吓”来办。
一罪一罚大概都是数个月到两三年,
虽然一个人就加起来是几十年,
但台湾法律他妈的智障“合并执行”每个人只有判执行几个月到两三年。
回到新闻的案子,我想他们应该是“进化”了。
只有一个人出面,不管怎样没有“结伙”抢劫的问题。
最后,当年的判决书里面每个被害人的身分证号加户籍地址这些资料全部印出来,
然后判决书是被害人跟犯人都会收到。就降。
考虑假释状况关更短。
作者: linchen1121 (伯陵)   2016-07-18 08:32:00
应该长得很凶
作者: g8330330 (负债700万)   2016-07-18 08:32:00
这样也行?
作者: flavorBZ (爱BZ)   2016-07-18 08:33:00
工程师不意外
作者: pony666 (不要踩到我)   2016-07-18 08:34:00
(づ′・ω・)づ 人形智商检验器
作者: pytzog (放弃治疗)   2016-07-18 08:38:00
为什么台湾的软蛋这么多?塑化剂造成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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