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法院前撞死律师 法界人士:重判抢救司法

楼主: unclefucka (冰不汁酱,酱不汁冰,难吃!)   2017-07-18 07:59:02
※ 引述《zzxx5566 (觉醒青年)》之铭言:
: ※ 引述《saufu08 (saufu)》之铭言:
: : 〔记者王捷/台南报导〕洪姓小货车驾驶不满妻子请律师打离婚官司,竟在地院侧门开车
: : 撞死律师,法界人士指出,地院前杀死人是台湾司法上第一遭,可见民众对司法的公信力
: : 荡然无存;律师则指出,目前以故意杀人罪侦办洪男,故意杀人可以判无期徒刑、死刑或
: : 十年以上刑期,希望这次检察官、法官能“判满”,反废死联盟总召陈正育强调,唯一死
: : 刑或无期徒刑端正视听,也避免模仿犯出现。
: : 法界人士指出,洪男开车撞死律师,等于是把车子当作武器,在检察官、法官上班的地方
: : 杀人,实在是目无法纪,换一个角度来说,这也表示司法公信力荡然无存,如果今天法官
: : 是包青天的形象,洪男怎敢在法院前杀人,此举简直是公然挑衅法律公信力,如果不重判
: : 还有可能会出现模仿犯,以后歹徒就故意提出告诉,在法院门口杀人就好了。
: : 律师则指出,起初洪男不坦承犯行,仅称是误踩油门,律师公会得知这个说法直说是人神
: : 共愤,希望检察官、法官“判满”,端正视听,替律师、司法公信力出一口气。
: : 反废死全国总召陈正育疾呼,要法官判死或无期徒刑,洪男只为打离婚官司,就狠杀死跟
: : 他无冤无仇的律师,可见凶手完全不把人命当一回事,在地院门前杀人,藐视法院,不把
: : 台湾的法律跟法院看在眼里,明目张胆挑战公权力,如不重判,将来恐引起模仿效应。
: : http://i.imgur.com/JTtgUma.jpg
: :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35011
: : 法院前杀人是第一次喔?
: : 不过真的会重判吗?怎么我听到要重判这2个字…觉得有点想笑呢?
: : 不是在台湾有悔意的话,都ok的吗?
: 这件如果重判 才真的是问题很大
: 如果之前类似的案件都轻判 这件却重判
: 是不是代表律师的命比一般人值钱?
: 只有律师的命才是命 其他人的命都不是命?
: 是不是法律遇到法界的人就是会转弯?
: 如果真的因为这样重判 台湾司法界只是让人更不信任而已
: 最公平的做法
: 应该要参考之前案例
: (之前应也都有要开车吓吓人 却不小心撞死人的案件)
: 找个3-5件出来看看以前怎么判的 这件就同样判
: 如果之前的都判3-5年
: 这件也应该是3-5年
: 因为人的身分不同就要重判? 我还以为是中国
唉,这世界上本来就是圈圈。
聪明人要选择消灭圈圈,或者加入圈圈。
比方:
想谋工程职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7-07-18 08:00:00
蔡婊子何时要执行死刑? 人人都知死刑判了等于没判
作者: ImBBCALL (抠机)   2017-07-18 08:02:00
XDDDD很靠北
作者: eyeter (诺亚方舟)   2017-07-18 08:08:00
千万车比律师值钱啦,呵呵呵
作者: dupd8017 (马其顿的士兵)   2017-07-18 08:10:00
所以你在哪个圈圈?
作者: TRUNKSX (K)   2017-07-18 08:17:00
一般杀人可教化 杀律师法官才要重判 逻辑??
作者: pytzog (放弃治疗)   2017-07-18 08:20:00
法界人士的反应间接承认 他们觉得自己的命比一般贱民值钱
作者: suckpopo (帅哥)   2017-07-18 08:44:00
卖台龟头家族表示: 人人平等
作者: kuromai (暮)   2017-07-18 08:49:00
照妖镜wwwe
作者: xifaka (当之无愧)   2017-07-18 09:05:00
杀别人可教化 杀律师要重判
作者: culminate (吓死人的丑女)   2017-07-18 09:10:00
有开庭过的人应可以知道律师也不是每个都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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