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糊涂警害她冤十年 天天吞药怒考律师

楼主: treasurehill (宝藏岩公社及资源应用上)   2017-07-17 23:47:02
嘘 art1: 所以你认为法官要怎么做才算判错阿?拿事后通联纪录否定还不 07/17 23:24
→ art1: 够错误? 07/17 23:24
嘘 art1: 以事后的证据而不是当时的证据来降低证人信用性,好个法官 07/17 23:45
→ art1: 阿,法官一定是因为当时的证据都没了,所以只能用事后的证据 07/17 23:45
→ art1: 来降低证人的信用性啦,法官一点都没错,哈哈哈 07/17 23:46
老实说,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可以一直跳针通联记录的问题
1.在证人的证词被确立前,被告的不在场证明是不存在的
2.证人的信用性一旦被质疑,他的证词就有可能不成立
3.被告的证人说被告每周三五都待在市场,从未离开,结果被法官用通联纪录打枪,证人
信用性被质疑
4.因为证人信用性被质疑,所以证词不被采纳,不在场证明根本不存在
所以今天根本不存在你所谓的法官拿事后的通联纪录否定事前的不在场证明好吗?
今天又不是已经存在一个不在场证明后,法官再拿一个新的证据方法打掉这个不在场
证明,而是这个不在场证明的证据调查程序中,证人的信用性就已经被质疑而导致证词
不被采纳!
这样的基本逻辑概念你分不清?拼命跳针?
作者: suntex01 (tears in my heart)   2017-07-17 23:48:00
你忘了,这案件的被告不在场证明是有其他人证的.这逻辑还真怪,通联纪录顶多只能证明他有离开一下.不代表他有在案发现场.
作者: jonestem (原罪)   2017-07-17 23:52:00
我想你们应该一辈子都无法理解为何会被人讨厌吧 (笑)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7-07-17 23:54:00
这个问题就是所谓的信用性到底要到什么程度才算数检察官所举的通联证据,法官也可以认定这无法说明
作者: suntex01 (tears in my heart)   2017-07-17 23:56:00
你的第二点...就是他今天翻案的关键,这你也可以拿出来讲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7-07-17 23:57:00
案发当日的证言就不足采信,换句话说,就是自由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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