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律师直指“开车直接从后面冲撞两人再辗过。这显然是故意杀人。”
会不会太主观了
把自己当检察官了是吗?!
还是律师就是可以这么任性的发表法律看法?!
难道不知道加害者还是有人权的吗?!
就不能等相关证据齐全了再发表专业的法律看法吗?!
还是要学媒体的能力?!
※ 引述《gotopark (无限风光在险峰)》之铭言:
: 律师出庭后遭对造撞死 法界:故意杀人
: 台南傍晚发生律师黄政雄在与当事人李怡慧结束离婚案件调解后,步行离开法院时,遭对
: 造也就是李女丈夫洪当兴当场撞死的事件,震惊法界,不少律师纷纷在脸书上讨论此事,
: 律师吴俊达晚间在脸书发文,直指“开车直接从后面冲撞两人再辗过。这显然是故意杀人
: 了。”
: 律师陈采邑也在脸书分享《苹果即时》报导,并呼吁“面对越来越多的恐怖情人,律师执
: 业的压力与风险是被忽视的。应该推动律师执业风险的保险了。”也引起不少律师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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