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糊涂警害她冤十年 天天吞药怒考律师

楼主: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7-07-17 13:33:06
※ 引述《treasurehill (宝藏岩公社)》之铭言:
: 老实说
: 我不知道为什么有人一直在跳针恐龙法官和原始资料的啊
: 他们难道不知道刑事诉讼系采直接审理主义
: 被告以外之人于法庭外之陈述均属传闻证据
: 除法律别有规定外
: 原则上是不得采为证据的
: 而这个案子误判的原因也很简单
: 就是被告自己放弃了自己的诘问权
: 未能要求证人到庭陈述
: 详细说明其所见所闻
: 完全仅依警询及侦察卷宗所载之资料作为判断之依据
: 结果警察记载错误,检察官也跟着错误,被告又未于庭上抗辩该等传闻证据之真实性
: 或者要求证人到庭对质
: 法官当然就只能依照警询,侦查纪录判断
: 何错之有?
法匠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
当别人讲到法匠无法反驳的点的时候,就会写很多然后装没看到刻意回避
然后抓着根本不重要的几个小点在那边打,然后说别人没看判决书
但很抱歉,拎杯判决书看很熟了,你这法匠有种就来正面回应一下
为什么法官可以用当事人三个月后的通联位置纪录,来证明事发当天不在现场?
前面有个一号法匠可能内心也觉得这点太扯,所以偷偷把三个月后记录改成当天纪录
马上被我抓包,然后也马上消失不见(标准法匠动作)
结果现在来个二号法匠直接装作没看到这点了,好像也不太意外
法官的态度很明显啊,不利被告的全部采信,有利被告的全部不信
虽然有两个证人证明被告当天人在市场,但身为菁英法官
反正只要拿事发后几个月的纪录说证人不可信就行了,非常简单
另外法匠有没有种来正面回复一下这个案例
来告诉我们到底是怎样法官没错不会错?
事件影片在此,不过影片讲的不是很正确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3i4Ur-qsCE
民国98年2月13日16时25分
受害者 甲骑车时遭到后方追撞,起来后看到肇事者 乙直接逃逸
相关证据与证词如下
1.受害者 甲:被追撞后,肇事者乙说要移车就跑了,于是当下记下车牌号
旁边一位妈妈也记下号码,两人核对无误
注:这位路人从头到尾仅出现在甲的自述中
2.证人A:没看到车祸发生,只看到事后一男一女交谈,没看到车子跟车牌
3.证人B/D:乙当时在上班,到17点才下班(事发时间为16点25分)_
4.证人C:当下看到车祸并报案,看到肇事车辆是汽车,但没看到车牌
5.完全没有监视器拍到事发情况
6.乙的车子经查验后没有擦撞跟转移痕迹,但超过一年所以不算数
7.乙的父亲听说儿子被抓,打电话来关心找人帮忙
8.乙的测谎没通过,但地院认为测谎原本就不能当作直接证据来用
从上述相关证据与证词,可以发现完全没有物证证明乙追撞
唯一牵扯到乙的仅有受害人 甲的自述,以及从来没出现的路人
所以地院判决 乙 无罪,到这边一切都还很正常
结果到了高院,完全逆转,高院的理由如下
(1) 甲是停车管理员,而且号码跟路人核对过,所以她说的号码绝对没错不会错
(再强调一次,这路人从头到尾都没出现)
(2) 证人A没看到肇事车辆是汽车,所以证人C证言不可信
(证人A完全没看到是什么车肇事)
(3) 证人B/D的对一年前的印象有矛盾,对乙有利的证词记的太清晰不可信
(4) 乙的爸爸有打电话来关心找人帮忙,代表是乙撞的(黑人问号?)
(5) 摄影机没拍到事发经过,无法证明肇事者不是 乙
(高院直接讲明用有罪推断了....)
(6) 因为乙测谎没过,所以是乙撞的
(高院认证,以后可以用测谎机来判决了)
然后到了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表示
(1) 乙不可信
(2) 甲记的号码跟路人比对相符,可信
(这是一个从头到尾都不曾出现过的路人)
(3) 证人ABCD全部不可信
结论就是只有甲的自述是可信的,所以乙有罪
乡民以为完了吗? 还没完
经过新闻报导后,有两个新证人跳出来,证明肇事的是一台汽车
最高法院表示:不可信,不用重审了
所以说法官真的是 威
在没有任何物证的情况下,仅采信 受害者 的单方面证词
而其他所有证人一概不予采信,即使有新证人也懒的理
作者: dragonball13   2017-07-17 13:35:00
很奇怪 为什么会这样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7-07-17 13:36:00
干法匠辟室,明明就是警察才是最大的问题,MN不分跟
作者: shiueyang (缺氧)   2017-07-17 13:36:00
如果你真的比较行比较会判今天就是你当法官不是他们了~
作者: chosenone (获选者)   2017-07-17 13:37:00
法匠乡民和法盲乡民只要一讲到死刑案 就会立场对调
作者: yyc1217 (somo)   2017-07-17 13:37:00
就没有社会经验 还有我就是对的 辛苦读那么久的书 听我的
作者: randykaku (换个想法就换个心情)   2017-07-17 13:37:00
后面不是在说法官嘛? 重点是不要再有冤枉的人了
作者: f124 (....)   2017-07-17 13:38:00
他妈的连个监视器都拿不出来还判有罪 这样都有人护航 真恶心最好跟法官没关系 连个直接证据都没有还敢判有罪 去他妈的
作者: chosenone (获选者)   2017-07-17 13:39:00
然后说死刑无法回复 被关平反了至少还赔你大一笔钱
作者: earnformoney (可以没钱不能没梗)   2017-07-17 13:40:00
如果什么都要直接证据的话 一堆死刑犯都不用死了
作者: chosenone (获选者)   2017-07-17 13:40:00
讲得司法多烂多可怕 但如果是其他案件就不同了如果没扯到死刑 法匠都嘛直接呛乡民法盲 去看判决书啦
作者: excel5566 (AV专用)   2017-07-17 13:41:00
帮补一招,这是警察的错,这是检察官的错...
作者: randykaku (换个想法就换个心情)   2017-07-17 13:44:00
二楼这个说法就可以不用有法官了吧 本来应该是层层把关
作者: chister ( )   2017-07-17 13:45:00
不意外
作者: chosenone (获选者)   2017-07-17 13:45:00
回到这个讨论的原主题 为了平反居然还得去考律师我的评论: 法律只保证懂法律的人 你如果不懂法律那就花钱去找懂法律的人帮你 这样法律就也保护到你你不懂法律又没钱 很抱歉法律无法保护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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