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bcgo (真冷的冬天)
2017-07-17 11:58:38※ 引述《strellson (台语是客家话)》之铭言:
: 1.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 2.完整新闻标题:三警勒索逃逸外劳 嫌钱少还拔金链抵
: 3.完整新闻连结: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19398
: 4.完整新闻内文:
: 106年7月17日
: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台北市大同警分局建成派出所三名男警林长玲、林奕辉、蔡志
: 林长玲判十年最重
: 警政署政风室一百零三年意外获知此三警异常登入警用电脑数据库,私自查询上百笔外劳
: 判决指出,散步员时常利用周末外劳放假聚集在台北车站附近的机会,刻意盘查落单外劳
: 一名外劳证人说,外劳界流传必学一句中文:“我还想留在台湾工作怎么办?”被警察抓
: 北院认定林长玲犯八次罪行,侦查时缴回不法所得十万元,合并轻判十年,林奕辉、蔡志
这种案子?轻判10年?
酒驾肇事致死重判4年?
叛国通敌重判4年?
行贿罪重判缓刑?
违反食安法重判2年?
有没有人知道情轻罚重是什么?
期待可能性?是一种同样行为,不同处罚效果的合理化解释?
还有重判 轻判的标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