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法官是不是只要会背条文就好?

楼主: xifaka (当之无愧)   2017-07-16 17:03:19
※ 引述《dean8520 (低头族)》之铭言:
: 常常听到恐龙法官这个词
: 法官是不是只要有过人记忆就好
: 坐在位置上说
: 将军 我一定判你有罪
: 反正警察说了就算
: 假面说将军有罪就有罪 也不用自己找证据
: 哪怕是警察说 江军有罪 抓了将军
: 法官也都不用确认。
: 就是坐在位置上 翻翻条文 也不用查国语辞典
: 自己怎么定义就怎么定义?
:

:

法官只要会复制贴上就好了
看见推文有人在讲妈妈嘴案 法匠狂跳针不敢正面回应
看完某深喉咙给我的妈妈嘴案卷宗
真的觉得高等法院民事庭法官真的只要会按鼠标右键就好
按完鼠标右键复制贴上 就能毁人一生 让人破产
可怜的烘豆师阿狗师 这1000万赔下去 直接宣告破产~
高等法院依郭姓店员的证词
认定三位老板有二次机会不救人
所以郭姓店员是很关键的证人吧?
但是郭姓店员根本是以杀人被告身分先到芦洲警局做笔录
再以证人身分到侦查庭作证 证明刚刚在警局陈述为真
谢荣林检察官以证人身分问郭女:
“你刚刚在芦洲分局所言是否真实?”
郭女:“是”
然后高等法院民事庭复制贴上郭女以杀人被告在芦洲分局的陈述
就认定郭女二次看见陈进福、张翠萍有异样不通报老板
吕老板没有建立通报机制 故老板监督不周有过失
哈哈哈 民事庭判决书复制贴上警询笔录
妈妈嘴咖啡店吕老板当初要传郭郭到民事庭作证
结果法官说“郭女在侦查庭做过证了
再传来讲的也一样 所以不用传”
然后判决书按按鼠标右键复制贴上 就认定吕老板有过失
这样公平吗?
一个关键证人不用传到民事庭来让当事人交互诘问
确定证词是否可信 这样对吕老板公平吗?
当时郭女以杀人被告在警局做笔录
再以证人身分在侦查庭具结作证
从头到尾
吕老板都没有办法透过交互诘问证明郭女证词是否可信
再说 为何警方先以杀人被告拘提郭女到芦洲分局
到了侦查庭又叫郭女当作证人
证明自己刚刚在芦洲分局身为被告的陈述为真实
岂不是违反被告不证己罪?
(也没告诉郭女可以拒绝证词)

法官根本不是只要背法条就好
而是根本不用背法条 只要会按鼠标右键复制贴上
就能当法官了!
只要会唸十字大明咒“应注意 能注意 而未注意”
这样就能打天下
整个司法官生涯靠着十个字就能吃四方了!
作者: Xceberus (foux du fafa)   2017-07-16 17:05:00
还要会看风向判案 会选边站
作者: kilof (KiLoF)   2017-07-16 17:09:00
法学博士又来拯救台湾司法囉 先救妳那个云林的败诉判决啦
楼主: xifaka (当之无愧)   2017-07-16 17:10:00
法匠又要对于妈妈嘴案避而不谈了~再说我这辈子根本没去过云林 何时败诉 笑死人的法匠
作者: lusifa2007 (ㄚ喵)   2017-07-16 17:32:00
但首先你要考过司法官考试,司法官考试就是你所谓不用背法条的门槛
楼主: xifaka (当之无愧)   2017-07-16 17:34:00
司法官考试改成考按鼠标右键复制贴上 比较贴近实务法官的确不用背法条 哪需要什么门槛 会按鼠标右键就好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