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新北市政府袒护无能主管遗害社会

楼主: ilovettb (我爱踢踢逼)   2017-07-16 16:32:16
写简单一点好吗
还有 简单看一下 你提到的每个人都跟你你的意见不一样
我忍不住怀疑 他们对还是你对?
※ 引述《sophistai (红杏枝头春意闹)》之铭言:
: 在100年9月我担任柜台受理结婚登记,有一位朱姓男子明明是台湾人,问
: 他在台湾有没有户籍,却骗我说没有。我看他的外国护照出生地是台湾,心
: 中起疑查对一下,还真的被我发现有同姓名同出生年月日的。我就再问他,
: 母亲是不是○○○,他老大不高兴就马上打1999投诉我态度不好。最后板桥
: 户政顺他的意就换手由别人续办,让他以外国人而不是台湾人身分登记结婚,
: 然后还报警指控我泄漏“别人妈妈的名字”给他,触犯刑法第几条泄密罪。才
: 几分钟前还很坚决地说自己是外国人不是台湾人吗?怎么外国人对台湾刑法这
: 么熟喔,连泄漏国防以外机密罪是第几条都背得出来咧。
: 去了派出所,户所主任陈国钦只会要我跟他道歉换撤告。回来之后还说要开
: 人评会记我过,拎北很不爽,跟长官讲去查查看他是不是台湾人,欺骗政府
: 公务员隐瞒台湾人身分登记结婚是不是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结果查完之后还
: 真的是,还问我这件怎么处理?是撤销还是更正?我当面告诉他不是办撤销
: 而是要更正。几天后,户所主管再加上几个同事开会,我在会中讲再多法律
: 怎么规定就怎么作却也没用,那些主管个个胆小懦弱,怕通知那位朱先生来
: 更正之后会被告被投诉被找麻烦, 就决议暂时勿更正,这个暂时就过了一年
: ,我看他们应该是不想也不会去改正,只好自己去地检署告发。
: 去地检署告发之后,地检署来调登记资料也调法令,而户政也提供内政部的
: 解释函说,只要有台湾人身分就,就算还有多少本外国护照还是只能以台湾
: 人份登记结婚。要不然一个双重国籍的人,上午以美国人身分登记跟A结婚
: ,下午拿台湾身分证再跟B结婚,不就可以重婚囉?根本不行嘛,让他用外
: 国人身分登记,那台湾户籍资料根本就没有登记到,身分证、户口名簿都没
: 登录配偶的名字,一般人看到怎么会知道他是单身还是已婚?就算是别的户
: 政事务所怎么查也查不到。但是,地检署检察官说︰“被告朱某选择以加拿
: 大国籍而非我国国籍办理结婚登记,非法所不许,从而自难认被告2人有何
: 使公务员登载不实之行为。”所以不起诉!
: http://i.imgur.com/ReBmcvT.png
: 有两本以上护照的人看到没有,这是你们的福音呀,检察官认证,你可以选
: 择外国人身分登记结婚耶!可惜很抱歉,要让你们空欢喜了,因为新北市跟
: 台北市政府后来还是办了更正。
: http://i.imgur.com/VVChZHu.png
: http://i.imgur.com/mSQVqtV.png
: 咦?新北地检署检察官不是说有双重国籍选择外国人身分登记是非法所不
: 许,怎么又说不合法要更正咧?这个问题要请教新北地检署检察官了!
: 顺便说一下,谎报身分证遗失算是使公务员登载不实,会被判刑喔!
: 以下有两位苦主:
: https://goo.gl/3FNGwZ 台湾嘉义地方法院88年度简上字第50号
: https://goo.gl/iD34Ng 台湾新北地方法院104年度简字第987号
: 夫妻离婚小朋友共同监护,爸爸骗户政事务所是他单独监护,还登记好
: 的一样也是使公务员登载不实:
: https://goo.gl/MkUMRe 台湾高等法院97年度上易字第1736号
: 就只有明明是台湾人骗户政事务所说不是办好结婚登记,但是户籍资料
: 失实,不算是使公务员登载不实。实在搞不懂耶?
: 这位对台湾法律很熟的“外国人”朱先生很不错喔,被我告发好像非常不
: 爽,还去告我诬告。这年头台湾是怎么样啦,违法犯纪的被抓包也敢告抓
: 他包的公务员哩。不过让人更加痛心的是,板桥户政事务所当初胆小懦弱,
: 没担当没肩膀不敢出面解决问题,没关系,我来出面帮他们顶帮他们扛,反
: 正有公务员因公涉讼辅助制度,而且我是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朱姓男子有涉嫌
: 犯罪,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我也有告发义务,遵守国家法律忠实执行职务是基
: 本的。让人气愤的是,这群胆小如鼠的长官竟然说我被他告是个人行为与户
: 所无关,所以请律师的钱要我自己吞下去。可恶,不想想看如果我没出手把
: 这个问题解决掉,万一有女孩子很不幸地,让他拿没配偶名字的身分证、户
: 口名簿、户籍誊本欺骗说是单身,然后改哪天朱太太跳出来告那位可怜的女
: 孩子通奸妨害家庭,你板桥户政要怎么对被骗的女孩子交待?这么想要来一
: 件国家赔偿案?户政人员应该都知道当初结婚从公开仪式改成登记生效的理
: 由是什么。你们作主管捅出来的过失,我想尽办法帮你们亡羊补牢补起来,
: 然后是这样对待我?部下の手柄は上司のもの、上司の失败は部下の责任!
: 真是一群忘恩负义的混帐!
: 本来还期待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还会主持公正,法律素养好学识佳,
: 能正确解读法律。没想到我错了,原来履行刑事诉讼法告发义务要经过主管
: 核准,没经过主管核准所以我有重大过失?笑死了,法定职务不是公务员职
: 务,要机关首长核准才算是,那改天有人执行公务中发现自己的主管或机关
: 首长在职务上犯罪,要先请示作为嫌犯的主管首长同意才能告囉?很可惜立
: 法院前秘书长林锡山没学到这一招,他的部属田志文告发他渎职的时候,不
: 应该单单把他调职,应该先告他诬告吓吓他才对!
: https://goo.gl/TRbvGC
: 再说保训会也真的很宝,他们的历来的函释都引用最高法院42年台上字第
: 1224号判例︰“ 执行职务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不仅指受雇人因执行其所
: 受命令,或委托之职务自体,或执行该职务所必要之行为”难道依刑事诉
: 讼法履行告发义务不是执行职务必要行为?何况法律写明是公务员执行职
: 务发现有犯罪嫌疑应为告发,在换人登记之前我检查他的证件调阅他的户
: 籍资料难道不是执行职务?我就是从检查他的证件跟调阅到的资料发现姓
: 朱的有故意欺瞒造成登记内容错误,这不就是执行公务时发现有使公务员
: 登载不实的犯罪嫌疑,难道我是开天眼作梦梦到的?
: 还有啦! 最高法院42年台上字第1224号判例说高雄市商会的员工,虽然
: 没有主管授权,也没有主管同意,但是员工只要是“执行其所受命令,或委
: 托之职务自体,或执行该职务所必要之行为”就是执行职务,“纵令其为个
: 人诈欺行为,仍应认为因执行职务不法侵害被上诉人之权利”看到没,最高
: 法院可没有说一定要有主管授权或同意,才算是执行职务喔!更何况告发是
: 国家法律规定的,公务员该告发没有告发,会被监察院纠正是失职的!
: https://goo.gl/u82n81
: 还有啊,台湾省教师申诉评议委员会也认为“以教评委员身分参与学校事
: 务,认原措施学校校长等人有伪造文书等犯罪嫌疑,依前开‘刑事诉讼法’
: 第241条之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告发,于法洵属有据……原措施学校遽以
: ‘非学校委托,涉讼系个人行为’为由,否准其公假申请而改以事假登记,
: 其裁量显有未对公务员之法定告发义务予以衡酌之违失。”
: https://goo.gl/NM6n46
: 看到没有,当老师真好,教评会认定就算学校没有授权没有委托,但是既
: 然是依法告发就是执行公务就应该给公假;当公务员真可怜,执行职务发
: 现有人违法,主管不敢告不敢办,小公务员出面处理被他告,还被怪是在
: 惹事生非,被告是个人行为,活该!不给公假也不给涉讼辅助!同一条法
: 律规定,因为身分不一样效果就不一样,原来法律的平等原则是这样用的!
: 再来一关就是远近驰名的驳回法院─行政法院。以前看行政法教科书,看
: 到行政法院阐明法律保障民权精神,判决违法行政机关败诉,还以为行政
: 法院的法官都很不错。结果我错了,就算违法行政机关的答辩书写得再荒
: 腔走板再怎么荒谬,没关系,有行政法院法官帮忙撑腰,法官不是公正的
: 审判者,而是违法行政机关的辩护人,帮忙欺负法律权益被侵害的原告!
: https://goo.gl/ZMMjCB
: 法官大人说,板桥户政“100年9月21日召开之业务会议主席裁示内容(
: 一、综观多方意见及与会多数决同意,本案依当事人提具之书面资料审查,
: 受理其为加拿大国人身分办理结婚登记,尚称符合,暂毋须办理后续相关更
: 正作业”原告所称因参加该会议而知悉有犯罪嫌疑一节,已堪置疑。好好笑
: 喔,开会中拿出来朱姓男子的外国护照照片跟台湾身分证的照片一看就知道
: 同一个人,再说姓名也一样出生年月日也一样,然后从入出境纪录也知道那
: 位姓朱的拿外国护照出境之后,就没有再拿外国护照入境而是拿台湾护照入
: 境,是有多愚蠢多白痴的人才不会发现这两个分明是同一个人?法令规定不
: 准用外国人身分登记结婚,你板桥户政说用外国人身分登记结婚尚称符合,
: 真让人怀疑你们这些主管的专业能力在哪里?所以主管们愚蠢无能从这些证
: 据不能发现违法事实,所以我就应该跟他们一样愚蠢无能看不出来有犯罪嫌
: 疑?请问承审法官,你的推理逻辑能力跟智慧在哪里呀?
: 法官大人还说︰“公务员因执行职务知有犯 罪嫌疑者,固负有告发之‘义务’,
: 但此仅系将公务员之此一义务加以明文,尚非因之乃可迳谓该‘告发’行为
: 本身亦属‘执行职务’之范围”太佩服了,国家法律规定你有义务,但是你
: 没履行义务去告发是失职(看看监察院纠正上安国小案);但是你照法律去
: 告发不是执行职务,被告活该,板桥户政不用出钱帮忙请律师!真不知道法
: 官的逻辑推理能力是怎样训练出来的?再说公务人员依法令执行职务时如同
: 机关之代表,但是一定要主管授权或同意才算执行职务吗?公务人员保障法
: 第17条讲明了︰“公务人员对于长官监督范围内所发之命令有服从义务,如
: 认为该命令违法,应负报告之义务。……但其命令有违反刑事法律者,公务人
: 员无服从之义务。”就算板桥户政主管禁止我去告发,也是违法刑事法律的命
: 令,我没有服从义务啦!换句话说履行法定告发义务就是代表国家代表机关执
: 行法定职务,就算没有主管命令也是,因为根本就不需要,哪有主管命令凌驾
: 法律之上的!台湾还是民主法治国家吗?那以后执行公务发现违法,只要首长
: 想包庇不准下属告,不就通通都不能告发,谁去提告之后被反告诬告谁自找苦
: 吃!那就更别想还有公务员敢告发自己的上司犯罪渎职啦!就算以后有揭弊者
: 保护法也没用啦!
: 明明我是照国家的法律,要我作什么我就去作,帮机关扫除障碍解决掉问题,
: 却得到这样的后果── 平白无端被告还要花自己的钱请律师。如果当初板桥户
: 政的主管有担当有肩膀,有智慧有能力照法律规定去处理,还要我去提告逼迫
: 你们去办更正吗?如果我没有去提告逼你们更正,是一定要等到真的有人受骗上
: 当被伤害上了新闻,你们这些主管才会知道自己错得离谱吗?后来我去跟监察院
: 检举板桥户政的主管明知有错误却长期不办理更正,有畏难规避无故积延,违反
: 公务员服务法让社会大众陷于被欺骗的危险,损害身分证、户口名簿、户籍誊本
: 这些政府公文书的公信力。然后,看看监察院跟新北市政府怎么说:
: http://i.imgur.com/dfEjaex.png
: http://i.imgur.com/hmS5TZi.png
: http://i.imgur.com/kwxgMEH.png
: 100年9月3日就已经发现有错,102年6月才办更正,中间经过一年多时间
: 什么也没有作,但是有“持续关注”,靠腰唷,明知道有错不敢快改过来,
: 放著不管是要等人受骗受伤害吗?如果真的有人被骗受伤,你户政事务所
: 说没有怠忽职守,人家会接受吗?社会大众听得下去吗?我第一天就已经
: 告诉板桥户政这些主管这件案件有问题要处理,却可以摆个一年多当作没
: 这回事直到我去提告,如果我没去告,你们不就持续关注到天荒地老,然
: 后要坐视多少人被欺骗被伤害?对啦!反正监察院跟新北市政府都站在你
: 们这一边嘛!有靠山没在怕的!
: http://www.president.gov.tw/NEWS/19136
: https://udn.com/news/story/1/2007364
: 103年马总统说:“公务员要有‘宁可捞过界、不要踢皮球’的精神。”
: 去年 10月时,蔡总统曾经说过:“公务员总是画清界线、不能勇于任事,
: 只是敷衍搪塞,人民会对政府失望”、“长官有肩膀,下属就会拼,团队
: 就会强”听起来好刺耳!事实上,国家不是基层公务员的后盾啦,我依法
: 处理履行法定职务都变这样了,真的捞过界还得了,不被砍死吗?保训会
: 其实是保护违法机关教训守法公务员;行政法院法官真实身分是违法机关
: 的辩护律师。主管没有肩膀没有担当,没有能力没有见识,没有学问没有
: 胆量,只要被恐吓要打1999要投诉要提告就畏缩怯懦像一只夹着尾巴的胆
: 小狗,就只会对下属打官腔摆官架子耍官威,在部属背后捅刀子而已,其实
: 你们这些主管早就被看破手脚看清底细,人格破败信用破产,无三小路用啦!
: 不知道在高傲什么!
: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01352571.A.CDD.html
: 朱市长,新北市政府的公务员当然是随波逐流,载浮载沉呀!不就是这
: 些颟顸无能懦弱胆小的主管害的!像陈国钦这种人,都当了8年还9年
: 的户政事务所的主任,去侦查庭作证的时候,检察事务官问他有双重国
: 籍的台湾人办结婚登记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我当场听到他说他不知道,开
: 什么玩笑,连检察事务官都露出不可思议难以想像的表情,还再问他一
: 句,“你不是户政事务所的主任吗?你怎会不知道?”还真是丢人现眼!
: 现在这位不知道自己主管法令的主任,在新北市是担任什么样的职务?市
: 长敢放心吗?部属能放心吗?市民可放心吗?
: 台湾政府机关一堆人都是这种逻辑错乱,善恶不分忠奸不辨,颠倒是非混
: 淆黑白,真怀疑还有公理正义存在吗?好啦!我缴的税金姑且不算税金,
: 可我爸爸妈妈我的家人亲朋好友还有全国民众辛苦血汗工作交的税金,难
: 道是在供养一群无能废物的吗?
作者: jimmmy (心不透彻)   2016-07-16 16:32:00
备份?
作者: end81235 (21)   2017-07-16 16:40:00
原文的重点只有最后一段,就是算不算因公诉讼这一点前面算是前情提要不过原po写得很不爽,所以比较难看出来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7-16 16:46:00
不要乡愿好吗
作者: hcwang1126 (王小胖)   2017-07-16 16:47:00
就是有你这种
作者: xu3jo45p4 (学店阿宅)   2017-07-16 17:24:00
作者: jay022137 (等于零)   2017-07-16 17:32:00
别出来丢人现眼,滚
作者: maro1357 ( 请给我傲娇属性的林志玲)   2017-07-16 17:48:00
台湾公务员跟狗官,十个有九个是人渣啊,意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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