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女违停社区车位 遭上锁讨40万
3.完整新闻内文:
【吴珮如╱台北报导】
新北市新店汤泉樱花社区的郝姓女住户,去年7月间将市价50多万元的新车停进公用车位
,被管委会认定违停,上锁并罚4500元,隔天郝女要牵车时,罚款已翻倍成9000元,郝女
拒付,几个月后竟累积罚款逾40万元,还被管委会控告窃占罪。但北检认为郝女车辆被锁
并无法移车,处分不起诉。
管委会提告指控,郝女从去年7月8日晚上起,未依住户规约先申请临时停车,就擅将车辆
停进公用车位,妨害社区住户使用权利,涉犯窃占罪。
但北检侦查时,郝女辩称,当时台风天,担心车子放外面遭遇意外状况,才停进社区车位
,3个小时后去移车,车子已被上锁,管委会要她先付4500元才开锁,她没立刻付钱,没
想到隔天罚款竟翻倍,她认为不合理拒付,罚款竟被一路累计高达40多万元。
涉窃占获不起诉
检方认为,管委会丁姓主委供称,因郝女没缴清欠款,才不让郝女开锁移车,可见郝女因
车遭锁也无法开走,并非想将车位据为己有,予不起诉。
律师李慧珠认为,管委会的处置恐怕不妥,违停一天罚4500元比一般停车费高出许多,且
锁车也可能涉及强制罪,建议管委会可提民事诉讼,根据同地段停车费价格,要求郝女占
用车位期间的使用费,顶多提高一部分金额,作为占用的罚款,较符合比例原则。郝女昨
联系不上,管委会称,尚未收到处分书,不便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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