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unclefucka (冰不汁酱,酱不汁冰,难吃!)
2017-07-14 08:59:20※ 引述《empireisme (empireisme)》之铭言:
: 如题
: 法官比一般人懂法律我知道
: 但是从司法官的考科来看
: 没有一个考科可以检验
: 法官的自由心证的
: 那到底法官的自由心证有比一般人正确吗?
: 还有其实我觉得很多简单的案子
: 一般人其实就有能力判了
: 像是常见的公然侮辱
: 我也不觉得一般人的判断跟司法官
: 有差多少
: 难道只有司法官知道在路上骂人白痴
: 是公然侮辱?
: 但我们的制度却让这些文组菁英
: 浪费一堆时间处理这种根本
: 简单到爆的事情
: 到底法官的自由心证
: 有比一般人强吗?
: 有卦吗?
经由上次的准判决书/重点笔记事件。
我们可以了解到,上级审法官基本上在开庭时已有相当程度的心证,
纵然不见得到达确信,但多少应该也有相当的信赖程度。
(都写上去了说....)
其实这种现象非常好,更证明了有时候少数说不见得是没依据或者可能很适合
特定地域制度场合的。
以后干脆这样
两造律师,一开始就请法官们公开心证。
要求法官们针对其草稿所事先为双方默认好的争点所在,指示双方
加强论述或者要求到示明以上程度。
以为有效指挥诉讼程序以及尽到法官阐明义务的表征。
啊?这个法官没准备?
那不就很明显能力不足!
人家都能先搞定,就他不行!
知道退场机制要往那些人身上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