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s954411 (ns954411)》之铭言:
: 本篇先不讨论 检察官、法官、警察问题
: 只讨论司法过劳下的赛局。
司法过劳,这件事情其实大家都知道。
那就有一个问题了:
为什么明明大家都知道司法过劳,
有权者却不肯改善司法审判制度的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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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揪出司法过劳的原因。
我虽然没有数据,
但我猜想八成是网络讼棍一堆,
以及劳动诉讼案件也很多。
那司法单位,应该要把这两种(可能三、四种)诉讼,
单独列出一个简易SOP,
然后指派一群专责法官,来审理此类案件,
不要跟重大刑案、重大财产官司、重大贪污与金融犯罪的法官混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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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述说的讼棍、劳动诉讼案件,
它们的特性是案量多、单位金额利益小,
审判这种琐碎案件的脑袋思维,
应该要和审重大事件的脑袋思维,
不一样才是。
其实人民要求的司法改革,
说穿了,就是要求效率、精准度的提升。
结果新政府整天放在废死上面,
人民希望的司法改革是保障人民权益,
新政府搞的司法改革是实现自我信仰,
他妈的!
: 首先,我国司法官过劳,已经是公认事实。
: 负担案件量大,薪水却没有等同CP值,所以司法品质可想而知
: (可惜广大乡民喜欢给这种过劳司法最大权限─死刑)
: 因为案件负担大,所以基本上没有人有办法全心全意地去面对每一个小细节
: 而这时候有专业的法律人才帮你争点整理后主张就是很重要
: 而这著功能就是律师
: 虽然原文一直说为啥人民有义务请律师帮自己打诉讼
: 法官不是应该明辨是非伸张黑白吗?
: 这是应然面阿,实际上就是人不够需要律师帮助
: 让法官能更理解你的主张...
: 以下把他四个象限化会如下
: 有律师 | 没律师
: |
: |
: 法官认真 法官较好结案 | 法官体谅被告却花很多时间无法结案
: |
: | 不能结案被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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