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2017年7月13日
2.完整新闻标题:
涉卖过期水产品被罚1548万 渔洋公司抗罚胜诉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黄欣柏/台北报导〕
渔洋国际公司因涉嫌贩卖放了11年的虾子等43项过期水产品,遭新北巿卫生局开罚1548万
元,事后业者提行政诉讼抗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认定新北市府开罚有违误,判决撤销
处分,卫生局须另为适法处分。
去年5月间,新北市政府召开记者会指出,渔洋公司涉嫌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规
定,贩卖逾期的冷冻食品,违规产品包含存放长达11年的虾子等43种,在清查到的250公
吨存货中,违规水产品就达174公吨。
新北市卫生局依法开罚1548万元后,渔洋公司打行政诉讼抗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后
发现,卫生局当初是依据相关出货纪录表裁罚,但部分出货纪录表的打印时间是该年的6
月30日或7月22日,竟是在处分日期5月23日之后,处分明显有违误,新北巿卫生局应另为
适法处分,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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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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