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违规?自家车位停轿车+重机 遭管委罚1万

楼主: soweina1 (XXX)   2017-07-13 10:53:21
没错,一个汽车停车格可以停7-8台机车
所以大家的汽车停车格全都拿来停机车也都是合法的唷
譬如社区的地下一到四楼原本每层可以停100台汽车
可以改成总共停3000台机车唷
※ 引述《SansSouci (U r (not) alone.)》之铭言:
: 安安、您好、大家好
: 鲁叔看到这串推文中,有人写说:“法定车位为约定专用,所以受到管委会管理…”
: 前面对,后面不对。
: 应该要改成“法定车位为约定专用,经“区分所有权人会议”符合程序投票决定后,
: 在不牴触宪法及相关法律条文之下,可由管委会规定管理,不从者,可报请报请直辖市
: 、县(市)主管机关处理,并要求其回复原状。”
: 概念是这样啦
: “约定专用”的车位是用钱买的
: “宪法”保障人民财产权
:  (国家不能乱罚)
: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并无他人财产得以规约限制或剥夺之
:  (管委会、住户也不能乱罚)
: “管理委员会”一般只能管理共用、约定共用部分
:  (见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 “区分所有权人会议”才能修订规约
:  (见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三十一至三十三条,一定比例出席和投票及规定,
:   符合程序的门槛很高)
: 简单说啦
: 有争议要请主管机关处理,不能管委会自己乱定规则乱罚别人
: 我们来看看以下判例
: 规约中,明定“地下停车场禁止停放机车,违反者机车上锁并罚款1000元”,是否适法?
: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99年度诉字第2443号民事判决:
: …(四)原告请求被告不得干涉原告于坐落台北县新店市○○段2255建号地下一层停车位,
: 停放任何车种、车数包括大型重型机车、普通重型机车、轻型机车、脚踏车,有无理由?
: 如前所述,系争停车位系属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3条第5款所定之约定专用部分而非共用部
: 分,又系争停车位系建物之特定空间,供独立使用且未减损其价值,在物理构造上虽无独
: 立性,然在使用机能上则有完全之独立性(供特定人停放车辆),因此,各停车位之约定
: 专用人对其停车位得完全自由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之干涉,故原告使用系争停
: 车位若未逾越其停车格范围,且未妨碍其他停车位使用者之权益,即不应干涉其使用…
: 大概是这样,写太多没人要看
: Google跟Ctrl+F是大家的好朋友
作者: danorken (dan)   2017-07-13 10:54:00
如果那是你花钱买的格子跟机车 停有问题吗?
作者: snow3804 (snow3804)   2017-07-13 10:55:00
你买了100个汽车停车位,还是说个干话而已
作者: RuruX5566 (YAPkpidP)   2017-07-13 10:56:00
大家好来好去就好 不要A到车上下楼小心别滑倒要求赔
作者: HsiangMing (乡民)   2017-07-13 10:57:00
你想法好聪明唷
作者: ms8706616 (只能到三垒)   2017-07-13 10:58:00
红牌重机应是比照汽车!如果停机车位会不会被住户抗议?还有有哪个白痴会去买汽车停车位去停机车???????
作者: conanhide (让生命尽情歌唱)   2017-07-13 11:01:00
合算总共能吃多少营养午餐
作者: asstitle (ass)   2017-07-13 11:04:00
反正法院认证 车位自己买的可以停两轮 若是住户共有抽签取得的 依照社区管委会规定停
作者: kichyo (安土城主)   2017-07-13 11:10:00
告死一个比一个嚣张的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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