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网友赞这家民宿“超爽的”却让老板遭罚

楼主: SuperSg (萌翻天的时代来啦°▽°)   2017-07-13 09:19:14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29057
〔记者黄欣柏/台北报导〕
宜兰县刘姓男子因无照经营民宿,前年遭县府裁罚18万元并禁止营业,不料才受罚不到两
个月,又在原地点改店名开张接客,县府稽查人员依据网友打卡纪录及“今晚住的民宿超
爽的喔”等留言,再度向刘开罚18万元,刘男事后提起行政诉讼抗罚,但台北高等行政法
院认定裁罚有理,驳回刘男之诉。
判决指出,刘男未领取旅馆业登记证,却在宜兰县罗东镇上经营民宿,104年9月间就曾遭
县府裁罚18万元并要求禁止营业,没想到隔月县府又接获检举,发现刘男似乎改名后重新
开张,派员前往稽查时虽无人应门,但稽查人员在各大订房网站及脸书上都找到营业资讯
,因而再度对刘开出18万元罚单。
刘男不服裁罚而提起行政诉讼,强调自己早在第一次受罚后就停止营业,并辩称自己过去
曾透过广告业者,请网络写手、部落客等撰写广告心得文,事后虽请广告业者下架,但广
告业者却没能撤除干净,县府不应根据这些未撤除干净的广告开罚。
不过北高行审理发现,刘男首次开罚是在104年9月间,但104年11月到隔年6月间,网络上
确实都查得到同地址民宿的订房资讯;此外在新民宿的脸书上,可看到有旅客曾在105年2
月到4月间拍照打卡,并留下“今晚跟龙猫(指房间主题)”、“今晚住的民宿超爽的喔
”、“真的是超值又划算”等字句。
北高行认为,根据日期推算,可看出刘男确实在首次稽查后仍提供不特定对象住宿,此外
网友们拍下的新店房间照片也跟旧店网站上的照片相符,县府开罚并无违误,无须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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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要改成[广告] 便宜民宿,禁止拍照打卡www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学姐最高)   2017-07-13 09:20:00
UCCU
作者: STi2011 (鸟王达)   2017-07-13 09:21:00
写手?
作者: highyes (pat)   2017-07-13 09:21:00
五楼被肛的超爽的
作者: kutkin ( )   2017-07-13 09:22:00
曾透过广告业者,请网络写手、部落客等撰写广告心得文
作者: linfon00 (笨蛋)   2017-07-13 09:22:00
再去留言 他就在被罚一次对吧
作者: t77133562003 (我是一只山羊)   2017-07-13 09:23:00
从fb留言开罚有点厉害以后害人留言就好了
作者: joumay (怪怪的小其)   2017-07-13 09:24:00
一篇文让县库进帐十八万 超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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