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还是有很多人不懂问题严重在哪里,问题在于为什么我们
公部门的弊端揭发机制没办法保护揭密人?(根据原文),今天替
代役如何如何,被检举的人是否真的如何是一回事,但问题在于检
举人-弊端揭发人的身分根本不应该被曝光。
如果你以后去工作,不论是公私部门,大家都在那边贪污,上
下其手,还逼你也一起加入,但你不想,因为被抓到会很惨,可是
你检举了,身分马上就会曝光,都机?
好了这下有人说那你辞职阿,这就是部分台湾人不可思议的地
方,遇到问题不是解决问题,而是
1.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2.远离问题
所以有人搞清楚重点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