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ETNEWS
2.完整新闻标题:
“要被性侵了”高职女LINE群求救被当玩笑…20分后崩溃再传讯
3.完整新闻内文:
http://static.ettoday.net/images/2655/d2655330.jpg
▲高职少女传讯求救“我要被性侵了”。(示意图/翻摄自LINE)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我要被性侵了!”高雄一名16岁的高职少女,105年暑假某日晚间独自一人在路旁玩手
机,却突然出现一名壮硕男子从后方勒住她,并胁迫发生性行为。少女担忧遭到攻击只好
顺从,并趁隙传讯到同班同学LINE群组求救,但同学却以为是在开玩笑,直到大家惊觉有
异并报警处理时,已经为时已晚。
判决书内容指出,105年8月8日晚间8时许,张姓男子骑车经过埤北路蓄水池,见身材娇小
的少女独自坐在一旁玩手机,竟心生歹念,趁少女不备时从后方勒住脖子,并胁迫“要不
要去其他地方做爱?你敢反抗、乱叫、报警或是拒绝我,我就杀了妳!”
少女担忧张男会对自己不利,虽然当下惧怕万分,但只好暂时顺从,搭上张男机车前往附
近空屋。在前往空屋途中,骑乘机车的张男为预防少女跳车逃跑,竟命令其将手伸进裤档
里、抓住自己的生殖器,但少女仍是趁张男不注意时,单手传讯到同班同学LINE群组求救
,“我要被性侵了”、“拜托快来救我”、“救命”!
收到少女求救讯息的同学一开始一头雾水,还以为少女是在开玩笑,气得她再传讯“拜托
不要废话,直接报警”、“陌生人啦干!”同学这时才惊觉出事,连忙报警求助,但却已
经为时已晚,待20分钟后,少女再度崩溃传讯至群组“被上了……”。
尽管淫狼得逞,但少女却机警地以发圈沾染张男精液作为证据,且完事后还故作镇定陪张
男聊天,留下电话后2人便一同返回蓄水池处,少女待张男走远后,立即连络母亲并上警
局报案。
法院审理期间,张男供称当天见到少女独自一人,疑似心情不加,才上前关心并询问“要
不要做爱”,虽然少女一开始拒绝,但随后却又改口答应,过程绝无暴力胁迫。而张男的
律师也辩称,少女被载往空屋的路途中有许多机会可以脱困,但她却并未逃跑、求救;且
事后验伤报告中,少女仅有阴道轻微擦伤,足见当天其并为激烈抵抗与张男发生性行为。
对此,法官认为,性侵案要件中“违反意愿”并没有要求被害人须“抵死不从”,且张嫌
体型壮硕,少女暂时选择顺从换取自身安全,本就是最保险作法;且少女也有密集传讯求
救,只是被同学忽略而已,上述理由足以认定张嫌违反少女意愿强制性交。法官痛批,张
嫌过去也曾犯下多起猥亵、强制性交等罪,未料出狱后却又再犯,且还掩饰否认罪刑、不
知悔改,因此据刑法第47条第1项规定论以累犯并递加重其刑,依强制性交罪重判7年有期
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711/964427.htm
5.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