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乡民法理学家
小弟能想到吸毒之所以有罪的原因有三
第一:
吸毒会造成周围的亲友或社会大众模仿,进而增加毒虫
第二:
吸毒损害健康,因此会增加国家的医疗支出
第三:
吸毒损害健康,毒虫会丧失生产力,造成国家经济损失
姑且不论这些理由是否真的能成立
但是所有这些理由一样可以套用在自残自杀的人身上
自残者会引发社会模仿
自残会增加国家医疗支出与降低社会产出
国家可能会说吸毒是寻求快乐
以吸毒寻求自身快乐而造成国家经济损失
这种行为就造成违法
但是自残者是以自残逃避现世痛苦
那逃避现世痛苦不也是在追求不存在此世的某种快乐吗?
有没有吸毒要被处罚但是自残不用受国家处罚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