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oBike双北不同调 交部:拖吊有理

楼主: AGODC (我会游仰式了^^)   2017-07-11 11:49:32
台湾政府就是标准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庸医,乱停是O-Bike才有的吗?路边也一堆机车脚踏车汽车停红线人行道好嘛...
如果是O-Bike占用机车格这项,假如每个停车格都有列管收费,那O-Bike根本不会有人做,光停车费就缴死你了!
结果以前该做的没做,现在就变成要特别规定/硬搞O-Bike某些特定区域不能停,那再出个O-motor要怎么办?总不能再凹营业机车不能停停车格了吧...
打这么多也是没用,反正台湾政党政客才不会做正确但流失选票的事
※ 引述《Makubex82 ()》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中时
: 2.完整新闻标题:
: 双北不同调 交部:拖吊有理
: 3.完整新闻内文:
: 新北市府昨拖吊上千辆oBike脚踏车,依据是日前公告“租赁自行车”不得停放市内机车
: 格。但台北市府认为拖吊停放机车格的脚踏车,法源有疑虑。对于地方政府不同调,中央
: 是否需整合?交通部解释新北市府是依据《停车场法》,合法公告oBike停放规定,没有
: 牴触中央法规,目前法规管理工具已足够,并不需特别修法。
: 脚踏车可在机车格停放,法源是“道路交通安全规则”131条:“慢车不得任意停放,应
: 在规定地点或划设标线以内,顺序排列。在未设置自行车停车设施之处所,自行车得比照
: 大型重型机车以外之机车停放。”
: 但新北市7月7日公告,“租赁自行车”禁停新北市11区机车格,因此昨开铡oBike。台北
: 市府则认为拖吊停放机车格脚踏车,法源有疑虑,恐引诉讼,待研议。外界因此有希望交
: 通部出面整合的声音。
: 对此,交通部路政司专门委员李昭贤昨表示,新北市府做法没有抵触中央法规,因为其公
: 告是依据《停车场法》第13条:“地方主管机关应于路边停车场开放使用前,将设置地点
: 、停车种类……公告周知。”
: 李昭贤解释,既然新北市府是依据《停车场法》公告自行车不得停放机车格,也就符合道
: 安规则131条“应在‘规定’地点……排列。”
: 李昭贤表示,新北市府可依法拖吊违停oBike,目前法规管理工具已足够,并不需要特别
: 修法规定脚踏车不得停放机车格,但法规若有与时俱进的必要,交通部也愿滚动检讨。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711000378-260114
作者: RevanKai (ChaoSole)   2017-07-11 11:50:00
支持全台湾机车停车格全面收费一小时20元
作者: Leon45 (leo)   2017-07-11 11:52:00
O-motor 成本要够粗 使用者也不敢乱停,租金贵...
作者: jinmin88 (昼伏夜出)   2017-07-11 11:53:00
停红线不用担心吧 有些县市政府很穷根本秒拖...
作者: query (进击的思维冲击)   2017-07-11 11:53:00
营业 本来就不可以占用公有停车格 要停车该找自己私人的
作者: ludwickfan (fanfan)   2017-07-11 11:53:00
一天20~40就很多了
作者: syensyens (小韦)   2017-07-11 11:55:00
用来营利就是不对
作者: RevanKai (ChaoSole)   2017-07-11 11:56:00
当然是四轮也要加价啊= =四轮大约一小时60差不多吧
作者: hihimen (aa)   2017-07-11 11:56:00
原PO不晓得营不营利的差别
作者: winsonwu (winson)   2017-07-11 11:58:00
嗯用来营利当然不对,就只差在多数停放机车和自行车都无
作者: koim (koim)   2017-07-11 11:59:00
用营利来分也OK,但是有一视同仁吗?租来的机车、汽车,不能
作者: QQMMWA   2017-07-11 11:59:00
o-motor早就有了啊 wemo不就是嘛
作者: winsonwu (winson)   2017-07-11 11:59:00
收费,才会拿"营利"来管,那帮帮忙外送店家车也请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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