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ric112 (eric)》之铭言:
: 从obike就可以看出柯P和朱朱伦的不同
: 柯P不是一个譁众取宠的政客
: 柯P有心想要把大众运输做起来
: 他也知道以ubike来当大众运输的最后一哩是不太方便的
: 原因是要在固定的地方停车和取车
: 所以他没有因为一些人的反弹而做了妥协
: 相反的他是在思考怎么管理obike
: 他在思考的是怎么让obike成为台北市公共运输的最后一哩来完备台北市的公共运输
: 这边就可以看得出来同样是市长格局就不一样,高下立判
: 说完了赞成按2反对按1没意见按3
很多整天拿Ubike来比的先搞清楚,Ubike就是因为是Bot半公营的所以才能
政府直接拿公有地租他给他设点,你今天私人能去直接找政府说你要长期
租借人行道来经营企业?
然后在那边抱怨占机车格,没错啦这是钻法规漏洞,但这也反映出来脚踏
车过去根本没规划足够地方停。最简单的思考,是先有一堆机车还是先有
一堆机车格?当然是机车先多了一堆人乱停,政府为了管理才开始画格子
,机车格是配合需求生出来的。所以现在冒出脚踏车的需求,一堆蠢蛋却
在那边说没位子停就不要骑?当初没机车格你怎么不说没格子就别骑机车
?
柯文哲想推脚踏车通行普及,当然是想办法将obike纳管,这才是对新产业
的正确态度。纳管政府才能依自己需求方向去要求产业,如果觉得太多脚
踏车乱停,政府可以规画设更多车架,或直接把部分机车格改成脚踏车格
,要求脚踏车只能停放在这些地方,顺势达到自己政策目的。反观很多蠢
人无法思考,面对新东西永远只会选"单纯禁止"这种最简单也最不负责任
的选项
业者有句话没说错啦:[哪一条法律是先于产业创新的?] 法律永远都是跟
在产业背后的,有新产业然后才看出旧法规的不足,然后跟着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