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REA (黑发ロング)》之铭言:
: 除了这两处以外
: 美丽岛站还有另一个装置艺术--祈祷(捷运之心)
: 当初设计是晚上时
: 四个造型像是合掌的玻璃帷幕出入口
: 顶端设出雷射光在空中交会
: 象征和平
: 结果因为太耗电了
: 印象中只有开过几次而已
: 这装置艺术造价是一亿一千万
→ tmacor1: 陈菊最喜欢这种做表面的东西 07/09 21:34
推 hiimjack: 没看过 有图吗 07/09 21:34
推 jason1353: 美丽岛出口其实有设计投射灯 交叉聚集一个中心点07/09 21:34
→ linceass: 高雄贫民窟王天天哭双北盖一兆 结果这两个大型艺术?就 07/09 21:34
→ linceass: 2亿??? 还没用过几次XD 07/09 21:35
→ linceass: 高雄真的是被宠坏了 07/09 21:35
造价高,然后造了又省钱不使用,怎么样都不会是你们口中爱门面的陈菊做的
如果真的爱门面应该钱怎样都给他洒下去。
重点在文化艺术奖助条例这个法规啦:
文化艺术奖助条例
第九条第一项:“公有建筑物应设置公共艺术,美化建筑物及环境,且其价值不得少于该
建筑物造价百分之一。”
第三十二条:“违反第九条第一项规定者,处新台币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锾。”
就是因为这法律才会导致公共艺术粗制滥造又不维修,我想很多乡民在学校内应该也多少
看过那种超丑不知道为何而设的作品,全部都是因为这个法规而来。
这状况下,公有建筑物的主管机关为了避免被罚,就一定会全力达标,但达标以后就丢在
那不管,因为我本来就是规避惩罚才设的。要说浪费公帑,这才是根源,我记得也有委员
最近有注意到这问题,上个月还上上个月质询过这条好像还提了修法。
看能不能趁这机会引起文化部重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