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丈夫通奸在床亲见不足为凭 女教授告输还

楼主: yoyoflag (新北殺人無罪)   2017-07-09 14:36:05
这个判决 我支持法官
通奸早就该除罪化
法官选择了最合乎普世价值的心証 值得赞赏
人本来就有自由做爱的权利
跟任何人双方间 合意的性交行为 是自由权
如果不能接受男/女朋友、老公/妻子 跟其他人发生性行为
那就分手、离婚阿!
什么时代了 还把爱情、婚姻看成神圣的?
以为自己是童话故事的公主/王子?
爱情与婚姻 就是繁衍后代+享受性爱的工具罢了
本身没什么神圣性阿!
如果真的要说神圣
我觉得做爱才神圣
做爱的爽度 比爱情的甜蜜 爽太多了
请公主病、王子病、公猪、母猪
都醒醒吧!
你不是偶像剧主角 也不是童话故事的贵族
爱人劈腿 不爽就分手或离婚
别浪费司法资源 用啥洨通奸
作者: asters (嫩星)   2017-07-09 14:37:00
反串哦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7-07-09 14:37:00
就是不神圣才不该除罪化
作者: corydoras09 (一剑箓魂)   2017-07-09 14:38:00
私德瑕疵,我是支持除罪化啦不过除罪不代表没有民事求偿喔
作者: ddss (像风一样)   2017-07-09 14:44:00
观感来说是女生(小三)非常希望除罪,当正宫出来反击时,女生有没有那么想除罪就难讲了
作者: lookptt (WOW)   2017-07-09 14:48:00
婚后都可以分开各自玩 赞成
作者: gamania10000 (自助旅行中)   2017-07-09 14:59:00
等护家盟通过神圣婚姻法你们就知道厉害了
作者: llh117 (莲心)   2017-07-09 15:32:00
通奸没罪,改用民事侵害配偶权索赔成功案例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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