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劳检 勿将个案当通案
2017年07月06日 04:10 邱琮皓/台北报导
对于有媒体昨(5)日报导“劳检有7大地雷”,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发出澄清,强调这
些劳检案件中,多涉及劳工个人权益、不能拿个案当通案。当主管机关受理劳工申诉案件
后,均要求检查员应充分蒐集与参考可信的事证或物证,如发现疑似违反规定时,也会请
陪同检查的雇主说明确认厘清,再就个案的事实采认结果处理。
职安署署长邹子廉强调,这些都属于“申诉检查”,所以在检查过程中,劳方所主张的权
益跟证据资料是有方向性跟明确性的。而在诉愿过程中,资方也会后续提供证据证明,透
过事后说明的方式与劳检员的采证攻防。
“但不能以个案当作通案。”邹子廉指出,这些申诉案件在诉愿委员会中,可能被认定证
据不是很明确,所以要求另为适法的处分,并非所谓的“冤案”。他也呼吁,下班后留在
工作场所,还是要以是不是有提供劳务为主,“劳工有提供、雇主也有收纳劳务”,那就
算是成立加班。
为统一各地方政府劳动检查尺度,职安署表示,持续依据劳动部订定的“地方主管机关执
行劳动条件检查注意事项”办理,同时也已经在3日、4日,分北、中、南区办理3场次“
劳动条件检查共识营”。
职安署指出,在共识营中,将针对检查实务上常见疑义与问题,与第一线劳动检查员进行
双向沟通,后续也将按月召开劳动条件检查业务工作会报,邀集各地方主管机关,就执行
检查与裁处所遇实务问题检讨相关做法,将有利于检查标准与尺度更趋于一致。
先前媒体报导称,劳检有7大地雷,而且次数暴增、检查标准不一,“出勤纪录太过一致
、监视器拍到也算加班、电脑开机也算加班、未经申请自愿加班、下班后因私事逗留、加
班费核算漏列奖金及同意加班换补休等七大劳检地雷均会受罚”。对此,职安署强调,应
是报导过于简化个案内容,经查后,没有检查不一的情事。
另外,职安署指出,去年全国劳动条件检查为67,194场次,较2015年的49,764场次,仅增
35%,所以“劳检量暴增4倍”应属误解。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706000142-26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