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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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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审先判】告法官的下场 直销商遭高院移送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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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审先判】告法官的下场 直销商遭高院移送法办
文|丁国钧摄影|陈毅伟
葡萄王集团旗下的葡众公司直销商庄小姐,今年6月8日上午,被台北地检署传唤出庭,传票上写的罪名是“侵占”。庄一头雾水,从桃园住家赶到台北地检署出庭,才知道她被控侵占、窃盗判决书,而将她移送法办的竟是高等法院。
本刊调查,庄小姐与合伙人因为股权纠纷对簿公堂,桃园地方法院一审判决庄败诉,庄不服上诉二审。高院承审法官谢碧莉去年9月收案后,发出传票通知庄小姐10月7日出庭。
庄小姐想了解合伙人的主张,做为出庭的准备,于是在10月4日先到高等法院阅卷,结果竟然在卷宗里发现一份已经写好、判她败诉的判决书。
庄小姐认为自己遭“未审先判”,怀疑谢法官的公正性,于是把判决书影印下来当证据,向高院政风室检举。书记官获报后,与庄当面沟通,并强势要求庄归还判决书,庄自认合法阅卷取得,不肯就范,并到台北地检署控告谢碧莉法官及书记官渎职,不料却反被高院移送法办。
庄小姐气愤地说:“我6月8日出庭后没几天,就收到北检的公文,说我告谢法官的案子,因‘查无不法情事’签结。一次庭都没开过,判我败诉的判决书就已经先写好了,证据明确,北检却说查无不法,这分明是官官相护!我依法阅卷取得判决书影本,却被控侵占、窃盗,实在太夸张、太离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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