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pg1510 (八分之三)》之铭言:
: 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paper/1116472
: 自由时报 2017-07-06
[deldeted]
: 次释出太多利多,恐造成房价止跌甚或回升,反会使房市量能熄火。
: 财政局估算,新制前两年每年会少收三.五亿元税金,第三年少收十.五亿元;意即一年
: 少掉卅五间非营利幼儿园一年营运费,或少辟七公顷公园。
: 经蓝绿政党协商,提出折冲版本一.五%税率、三年宽限期版本,至于二○一四年七月一
: 日迄今还未卖出房屋,建商也可享两年一.五%税率,全案三读通过。
其实应该要有配套方法比较好。
既然现在让你享优惠可以缓冲了,
那总不能让建商缓冲期后顶多变回税率,
这样变相变成奖励以拖待变
应该是现在要缓冲可以,但是缓冲期到后没卖掉的话,
税率变至少两倍,没人接手就继续这税率,
有人接手就要接受这税率到加起来超过缓冲期。(i.e. 要把缓冲期省的吐回来)
这样才能鼓励建商快点把房子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