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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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遭母亲男友性侵 还拿跳蛋强塞下体
2017-07-05 14:49
〔记者王定传/新北报导〕男子阿强是少女小美(均为化名)母亲的同居人,但他竟乘小
美母亲外出之际、小美熟睡时,把跳蛋放入小美下体再以下体性侵,小美因感觉被压清醒
,手推胸部及肩膀、叫阿强走开、不要靠近,阿强仍不顾拒绝,强行性侵,再放跳蛋放入
小美下体;新北地院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阿强4年徒刑,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去年1月10日下午1、2 时许,阿强见17岁的小美在睡觉,竟拿跳蛋放入她下
体再性侵,小美起初感觉痒痒的,以为作春梦,后因感觉到阿强体重而清醒,手推胸部及
肩膀、叫阿强走开、不要靠近,阿强仍不顾拒绝,强行性侵,再度把跳蛋放进小美下体,
因小美持续哭泣,阿强才作罢将跳蛋取出离去。
案发后,小美向母亲哭诉并报警处理;阿强否认犯行,辩称不晓得小美下体内的DNA如何
验出,由于家人的我们衣物是一起洗,取得他的DNA应该很容易。
他的律师还主张,小美指述前后不一,当时她哥哥在家,仅有木板隔间,为何没求救?且
阿强已经“不举”,不可能性侵。
合议庭认为,小美母亲也说当天接到女儿电话称:“我被爸爸强暴了”回家时,小美的眼
睛及鼻子都泛红、哭过,加上小美内裤采到阿强DNA。
合议庭还认为,小美没向哥哥求救是因当时吓傻,完全喊不出声音,且两人房间中间隔约
3公尺余的佛堂、2面木板隔间,哥哥未必可听闻妹妹房内声响,另外阿强自称不举,合议
庭则认为无法证明,斥责他败坏社会善良风俗,判刑4年,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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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