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讽“鲍鱼换香水” 妻轻生获救判准离婚
台北市一名庄姓女子1997年与严姓男子结婚,育有现年19岁的儿子及10岁的女儿,原本是
单纯的小康家庭,但严男自前年开始无缘无故怀疑庄女外遇,经常乱骂她“不要脸”等语
,甚至用通讯软件传讯辱“鲍鱼换香水”,后来还当着儿子的面殴打她,迫使庄女一度自
杀获救,向法院诉请离婚。士林地院认定庄女遭受不堪同居的虐待,今判准离婚。
判决指出,庄女与丈夫、子女原本在北投区租屋居住,但严男自2015年起,却在缺乏证据
的状况下质疑她外遇,平时就以“不要脸”等语口头辱骂,造成庄女罹患精神疾病,2015
年4月间在住处吞食安眠药企图自杀,所幸被发现后紧急送医,以洗胃等方式急救才保住
一命。
然而,庄女轻生获救后,严男仍持续对她精神虐待,例如见她哭泣时刻意酸她:“是不是
失恋了?”或在她开心地笑时问她:“是不是谈恋爱?”甚至在2015年4月23日当着儿子
的面对她撕扯衣物、掐勒颈部、擒抓大腿及下体部位,还扬言“同归于尽”,使目睹的儿
子罹患恐慌症。
庄女经历此次严重家暴后,搬离原住处与丈夫分居,但去年3、4月间严男又陆续传讯骂她
“不要脸、讨客兄!”“人家用包包换苹果,你呢!鲍鱼换香水!”“每天就早出晚归,
外面乱搞也没人知道!”还在上脸书PO文“归懒趴火”、“有DNA鉴定可告通奸或妨害婚
姻罪吗?”
庄女对丈夫心灰意冷,以遭受不堪同居的虐待为理由诉请离婚并争取两名子女的监护权,
同时要求严男每月支付两名子女各2万元抚养费,直到两名子女成年。
严男出庭时辩称,庄女2015年承认外遇,他获庄女承诺不再与第三者往来,之后就选择原
谅而与庄女恢复融洽关系,两人在此之后曾共同出席家族聚餐、生日宴会、旅游活动,有
留下合照PO在脸书,足可证明两人婚姻没有问题,此外他也否认对庄女有任何暴力行为,
请求法官驳回庄女的离婚请求。
法官审酌,庄女试图轻生及遭受家暴,有就医记录及申请保护令为证,辱骂短信也保存在
她的手机中,但严男指控她外遇则提不出任何证据,而两人共同出席家族活动的合照,都
是摄于2015年4月23日的暴力事件之前,之后两人就没有共同生活,因此认定严男的证词
不足采信,今判准离婚。
但在子女监护权的部分,法官认为,庄女、严男都能够提供妥善的成长环境及经济需求,
审酌儿子曾表示,“想要与爸爸住,因为觉得妈妈变了。”而女儿则表示,“比较想跟妈
妈住。”因此判决严男抚养儿子,庄女则抚养女儿,严男每月须给女儿抚养费2万7000元
。(李奕纬/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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