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小姐我想跟妳做朋友” 男子搭讪女大生

楼主: StarTouching (抚星)   2017-07-04 23:49:52
http://i.imgur.com/JvGnYjN.jpg
从疑似本人的描述来看
这是骚扰 但这不能叫性骚扰好吗?
这件事明显表现出台湾性别教育出问题
1. 男性不善长搭讪 且不懂何时该收手
2. 女性对于被莫名其妙骚扰 来自异性就冠上性骚扰 同性的就不知叫什么?
难道我今天被一个黑道拉扯 又被跟踪 我感到很害怕
那我也可以告他性骚扰吗?
这都不会分 台湾的性别教育怎么教的啊
可惜 台湾没有骚扰罪
也没有跟踪罪
但是如果他有让事主受伤的话 可以告伤害
另外社会秩序维护法有罚 只有3000 对于普通只是想搭讪的人应该有吓阻力
但对于不是想认识你而是想伤害你的人 恐怕就不够了
参考连结
http://news.ltn.com.tw/index.php/news/society/breakingnews/1702315
美国有反跟踪法
德国有固执跟踪惩罚法
英国有防止骚扰法
会跳针到战男女的人 表示分不清楚骚扰和性骚扰
代表台湾性别教育失败
作者: sali921 (千百年后谁还记得谁)   2017-07-04 23:50:00
法匠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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