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香港的一国两制这20年发声了
什么变化??
从政治上讲,其实没有任何变化。
特首是选举委员会选出来的,最后
由国务院总理签字任命,20年没有
变化。原来的总督由英国任命。
行政会议成员由特首提名,国务院
任命。也没有变化。原来是总督任命。
立法会成员,选举产生,一半是选区
选举产生,一半是产业员工选举产生。
没有变化。1990年代部分选举,
部分任命,1990年代之前多数由总督
任命。
香港回归前司法终审权在英国本土。
回归后终审权在香港,高等法院和
终审法院多数法官有外国国籍,
半数以上是白人。
基本法规定全国人大有权否决立法会
立法,20年来否决0件。基本法规定国
务院有权否决香港的高级官员任命,
20年来否决0件。基本法规定全国
人大有权把大陆法律加入基本法
附件三,直接在香港生效。20年来
没有发生过一次。
基本法规定,基本法的解释权在
全国人大。全国人大进行过五次基本法
解释,1999,2004,2005,2011,2016
共五次。对香港内部争议巨大的政治性
问题进行了直接决定。也没有变化。
引发香港反对派同特区政府直接对抗的
其实主要有两个议题,基本法第23条
立法,国民教育推行。香港反对派直接
同中央政府对抗的有一个议题,特首
选举问题。基本法明文规定,特首
选举办法的修改需要由全国人大决定。
基本法立法差不多三十年了,回归也
20年了,基本法都没有变过。
从政治的角度上,一国两制从来没变过。
基本法规定了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立法会
特区法院之间的权力划分和互相之间的
权利义务。这么多年来也从没变化。
基本法规定了中央政府的权力,这是一国
的意义,基本法也规定了特区政府的高度
自治权,特区法院的终审权。中央从没有
对具体施政和个别司法案件进行过干涉。
对于八万五建房,国民教育案等案件也是
关键时刻放弃了。
现在是香港激进反对派不承认基本法上规定
的中央政府的权力,这其实是三十年前就
规定好的,一国的内容。只不过中央政府
对这些权力几乎不用而已,法律否决权,
人事否决权从没用过,基本法只解释过
五次,特首选举案对候选人数量资格进行
了限制。几乎不用,不等于没有。
从这个角度上看,一国两制在政治上
一点也没变过。
从经济上,新唐人这篇文说的不错,
香港对大陆的依赖已经不可避免了。
但20多年来,香港的的经济变化不大,
但大陆地区的经济暴涨确实影响了
香港,大陆地区经济增长了几十倍,
过去香港gdp是大陆三分之一,
现在很多省gdp比香港多。大陆经济增长
产生了大量巨无霸优质企业,很多都在香港
上市。当初香港可是欢迎他们去香港
融资的,如果这些企业在香港退市,
香港自己的金融业恐怕就完蛋了。
这么说吧,即使香港不回归,香港经济
依赖大陆也是不可避免的,地理位置
决定的。
至于洗人口问题。香港在抗战时人口才
几十万,到回归前的接近600万,中间
有抗战,内战,朝鲜战争,大饥荒,
文革,改革开放初期等六次大规模
移民潮,李嘉诚,金庸等等一大批都是
一代移民,成龙等等一大批人都是二代
移民。香港回归后吸收大陆移民的速度
其实还没有港英时代快,而且香港
回归后吸收的移民大多是透过人才引进
计画,吸收的是有钱商人,文化艺术家,
高学历人士,高级专业人员等等,
回归前吸收的是难民为主。
如果说大陆人滚回大陆,那么香港有80%
的人是三代以内的大陆移民,应该
滚回大陆。香港确实早就是大陆的形状
了,泛民派和激进反对派总是拿洗人口
说事,但他们自己多数也是三代内的
大陆移民,几乎全在大陆有亲戚,
有相当一部分还是大陆出生的一代移民。
按他们的说法,他们自己不少也应该滚回
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