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急拦36辆大型重机 警开单后全数拖吊

楼主: orzmaster (哈榭尔)   2017-07-03 21:49:41
※ 引述《andyhahaha (天线宝宝出来玩)》之铭言:
: ※ 引述《Tak4678 (ㄏㄏ)》之铭言:
: 恕删
: 后面几点我是没意见,但第一点就怪怪的
: : 我的观察啦
: : 八卦板一堆假正义乡民
: : 1.于法
: : 重机上高速2011就立法通过,现在还没执行
: : 你不靠邀交通部没依法行政反而靠邀我们办这个运动要求交通部依法行政
: : 太阳花就正义,正确高速路权就都该死,而且还是交通部违法侵害我们权益的事情,反个头?
: 大家讲的立法通过,应该是这个吧
: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
: 第 92 条 第二项
: 机车禁止行驶高速公路。但汽缸排气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机
: 车,得依交通部公告规定之路段及时段行驶高速公路,其驾驶人应有得驾
: 驶汽缸排气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机车驾驶执照一年以上及小
: 型车以上之驾驶执照。
: 嗯,得依交通部公告规定之路段及时段
: 也就是说,有公告才能走,没公告就不能走
: 而且也没有规定交通部一定要公告
: 要求依法行政?违法侵害权益? (黑人问号)
: : 你他妈一堆中华民国交通逻辑
http://host.cc.ntu.edu.tw/sec/all_law/1/1-44.html
中央行政机关法制作业应注意事项
第六章 作业管制
十六、 草拟法律制定、修正或废止案时,对于应订定、修正或废止之法规命令,应一并
规划并先期作业,于法律公布施行后六个月内完成发布,其未能于六个月完成发布者,应
说明理由陈报行政院。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