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包青天、久立生、古美门大家好:
小弟是一只鲁蛇恐龙,看到这个黏图钉的事件,来说一下趴说语赚赚P币:
(先简称新闻中黏图钉的人叫甲,被图钉刺到的人叫乙)
什么是犯罪行为?简单定义:“不法且有责的行为”
不法分成两个阶段,
一个是“构成要件该当”,白话就是“违反刑法明文规定”
二个是“违法性”,白话就是“你的行为有没有特定的事由,是法律所允许的”,举例来
说,正当防卫、紧急避难、依法令之行为(像医生帮病人开刀之类的)
当被认为构成要件该当、具违法性,法律就会评价这个行为是“不法”的行为,白话讲就
是你这个行为是“违法行为”。
“有责”指得是“行为人能不能为他所做的这个违法行为负责”,常见的判断标准例如行
为能力(像五岁的小孩杀人不用负责、精神状态失常的人犯罪不用负责)
故一个“不法且有责的行为”,就是所谓的“犯罪”(暂不讨论客观处罚条件)。
来,我们来看这个案例:
刑法评价的对象是“行为”,所以先找可能触法的行为:“甲在机车后座背面黏图钉,并
且这个图钉让搬动机车的乙受伤”
首先看“构成要件”,刑法第277条规定:“伤害人之身体或健康,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罚金”
就现实面来看,甲放置图钉,这个行为制造了让人受伤的风险,而乙确实因为甲放置的图
钉受伤,两者之间有因果关系。
就个人心里面来看,甲放置图钉,就是有想说“动我车的人就会被刺到颗颗颗”,所以甲
是有“伤害人的身体或健康”的想法
所以甲确实违反了刑法第277条的规定,“构成要件该当”
接着,来看违法性
这个案例可能会讨论的是刑法第23条正当防卫、24条避难行为
要成立正当防卫有两个条件:“防卫情状”、“防卫行为”
防卫情状指的是,要面临“现在、不法且人为的侵害”,防卫行为指的是:“要有效(可
以达到目标)且必要(造成最小的侵害)的行为”
这个案例,甲放图钉在机车上面能不能主张正当防卫?
现实面上,乙为了停车,搬动甲的机车,并没有造成甲任何的侵害,所以并不是“防卫情
状”,甲不能主张正当防卫(如果乙是故意想要偷车的话,则有讨论空间)
附带讨论有没有“误想防卫”(想像中是为防止车子被刮、被偷,所以正当防卫,但现实
上没有正当防卫)的可能
在甲的想像中,除了想说:“偷车的人会被刺到颗颗颗”,也一定会想到:“手贱要移我
车的人会被刺到颗颗颗”,当甲脑袋中有这幅画面,就不会有“误想防卫”的可能
所以甲不能主张正当防卫。
要成立紧急避难有两个条件:“避难情状”、“避难行为”
避难情状指的是,要面临:“现在的危难”,避难行为指的是:“要有效(可以达到目标)
、必要(造成最小的侵害)、具衡量(避难手段与其造成的结果之间利弊的衡量)的行为”
和前面正当防卫的讨论一样,乙只是为了停车去稍微搬动甲的机车,对甲而言并不是现在
的危难,故不是“防卫情状”,甲不能主张紧急避难
最后是有责性,这个案例,甲应该是满18岁,在黏图钉的时候没有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
陷,可以认知他的行为是会让别人受伤的,甲是有责的。
结论:甲违反刑法第277条伤害罪既遂,乙可以吉甲
作者:
beontop (站在顶端)
2017-07-03 18:57:00太长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7-07-03 18:57:00你在认真什么啦,是当期末考的题目在写吗?
作者: lee3832 (711) 2017-07-03 18:58:00
咦 你法律系的喔!
作者:
johnhmj (耗呆肥羊)
2017-07-03 18:58:00目前中华民国的法律与案例没有所谓的正当防卫
作者: CHENXOX 2017-07-03 19:00:00
你以为法官会照你逻辑思盘 CC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7-07-03 19:01:00甲也可以讲图钉不是他放的 突然有但懒得拆 就换乙举证惹
作者:
k44754 (9527)
2017-07-03 19:02:00你素不素被当了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7-07-03 19:03:00太专业了乡民不爱看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7-07-03 19:04:00写这样不会被当啦
作者:
avans (阿纬)
2017-07-03 19:04:00推! 什么一格停一车根本不切实际的幻想!
作者:
k1400 (德州家康)
2017-07-03 19:06:00好! ......继续蹲国考
作者: rsstar 2017-07-03 19:07:00
强制罪是对人 不是物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7-07-03 19:07:00原po是法官吧
作者: rsstar 2017-07-03 19:09:00
最多就是拼移动机车会毁损...可是毁损不罚过失 要举证有毁损故意更惨的是 就算举证完 还是没办法成立正当防卫为了主张自己的财产权而侵害身体法益 正当防卫没办法过
作者: CHENXOX 2017-07-03 19:13:00
没列入考量甲方或许因出自防盗窃而装扶手内侧,非外侧固
如果不小心把他图钉抠下来掉在他轮子上插进去有罪吗??
作者: CHENXOX 2017-07-03 19:14:00
无故意伤人意图 cc 完全用乙方思考就是败笔地方
阿我以前机车被硬生生移出格子外,收到罚单不就自己倒霉
作者: rsstar 2017-07-03 19:16:00
黏图钉上去就表示有伤害故意了 管你黏哪边
作者:
iuo (iuo)
2017-07-03 19:20:00早就知道了 在家里设死亡陷阱害小偷死亡 是犯法的
没有直接故意 但有间接故意啊 你在路上黏钉子 有人骑过去爆胎 受伤了 也是你要负责
作者:
mftd (Mda)
2017-07-03 19:22:00满完整的推
作者:
ioupoiu (他妈的恶心甲)
2017-07-03 19:24:00甲真的是很有病
作者: SSbb5566 (狗猫猫) 2017-07-03 19:24:00
吉 都吉
作者: CHENXOX 2017-07-03 19:26:00
黏图钉就是故意伤害这逻辑跟去小北要买盐酸就是意图泼酸怪客有87像,林北不能洗厕所馁 cc
作者: CHENXOX 2017-07-03 19:29:00
法官又不是白痴不会先了解告诉事项的前因后果多数自卫、保护财产的辅助品都是会伤人,例如防狼喷雾剂,重点会不会致死,像小偷被10字弓射会致死,但你要说图钉会破伤风致死.......那就要时候请阿狈家属在另外提告了cc
作者:
l9763858 (l9763858)
2017-07-03 19:35:00楼上甲只黏图钉当然没事啊 问题是就刺伤人了齁你当然可以买盐酸阿 不要拿去泼人就好会不会致死也不是重点 重点是有无防卫情状和过当
作者:
lcomicer (冷水青蛙锅)
2017-07-03 19:38:00啊不就还好你不是律师 DD
觉得不会致死就没差的 自己去刺一下啊 别人被刺当然讲得轻松 站着说话不腰疼zzz防狼喷雾也一样啦 你随便乱喷还不是触法 87吗
但是防狼的话,万一性侵罪证不足这样一定伤害罪会成立吗?还是有可能都罪证不足
对啊法官不是白痴 你觉得你讲盐酸会说服法官吗XDDDDD笑惹
作者: CHENXOX 2017-07-03 19:50:00
CC 就事论事讨论一下 干嘛那么认真崩溃
性侵这个 你都喷伤人家了怎么罪证不足不是崩溃是笑歪了 没法律知识真的不要以为自己上法庭能
作者: CHENXOX 2017-07-03 19:52:00
只是觉得一幅好像阿狈提告后车主会死定要赔惨了的论点有趣 cc
作者: vcyc (维克多) 2017-07-03 19:53:00
推分析 有人cc崩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