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Uber争议 租赁车仅能自用 官员:查证困难

楼主: KKKKJAY (KJ)   2017-07-03 17:59:06
1.媒体来源:
中国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
Uber争议 租赁车仅能自用 官员:查证困难
3.完整新闻内文:
交通部查Uber违法,针对出租车业者提出的7大样态、总计60件检举案做出一致性执法标
准,确认与Uber合作的租赁车不能如出租车一般上路巡回揽客、需有乘客身分认证及租车
单等。但租赁车仅能自用不能营业,官员坦承在稽查上有难度。
立法院6月12日召开“Uber重新营运争议问题处理协调会”,会中出租车业者列举Uber违
法事由。公路总局已召集相关监理所,对Uber违法样态做出一致性执法标准,换句话说,
接下来监理所会分头稽查60件检举案,若违法属实将会开罚,预料和Uber合作的租赁车业
者恐吃下罚单。
这60件检举案包含7大违法样态,据公路总局6月30日函文立法院之内容,确认驾驶人向租
赁公司承租车辆仅能自用,不得用于营业也不得巡回揽客。再者,驾驶人须符合具职业驾
驶执照,且车辆要有营业车牌照之规定。
“我们真的要为Uber去牺牲吗?政府要不要先把多元化出租车去除掉?”台北市某租赁业
者表示,现在只能尽量与Uber合作,租赁车3、40年来经营得好好的,却因为最近的风波
,多了一堆规范设在租赁车头上,政府还搞了“多元化出租车”方案,结果市场与租赁车
重叠不说,现在还要一直被出租车检举。
不过,租赁车仅能自用有查证上的难度。公路总局官员坦承,能否开罚的关键在于如何证
明汽车乃驾驶承租而来,“是否有契约?或有文件可以证明他是租的?”预料部分租赁车
业者不见得愿意配合,可能以驾驶有缴交靠行费等理由推托。
另外,出租车业者还依据小客车租赁定型化契约范本第6项,检举租赁车为依全日、半日
、小时方式计费。公路总局官员表示,目前并没有明确法令规范,执法有模糊地带,未来
拟请租赁车公会提出费率计算方式让租赁车业者遵循,不排除朝区分出租车与租赁车的方
向修法。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702000326-260114
5.备注:
※ 一个人一天只能张贴一则新闻,被删或自删也算额度内,超贴者水桶,请注意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