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通讯社
超带人民币出境首例 逾4万遭没入
2名男子今天分别搭机前往大陆时,在桃园机场被发现携带超额人民币,被依照新法没入4万5230元人民币现钞,成为洗钱防制法修订后,首度查获出境超额人民币案。
“洗钱防制物品出入境申报及通报办法”6月28日才修正施行,依法旅客出入境携带或货物运送、快递、邮寄总价值逾新台币10万元现钞、总价值逾2万元人民币现钞、总价值逾等值1万美元外币、香港或澳门发行的货币现钞、总面额逾等值1万美元的有价证券、总价值逾等值2万美元的黄金,都应向海关申报。
47岁的王姓男子下午搭机前往大陆,在安检时被查出携带超额人民币现钞,清点后共3万330元,超出1万330元遭处分没入。
另一名44岁林姓男子也被发现携带超额人民币现钞,清点后共有5万4900元,超带3万4900元,同样没入处分。
两人表示,不清楚新法规定,对于被没入感到相当懊恼。海关也呼吁,携带现钞出入国境时,应先了解相关规定,以免超额币值遭没入。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707020230-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