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摀嘴脱衣性侵…女子被查到“微笑离去” 男网友做爱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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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一名女子指控被一名男网友性侵,且对方约她见面遭拒绝后,称有偷拍的性爱影片
威胁要上传网络。检方依强制性交罪与恐吓罪起诉男网友,但新北地院认为,女子指控男
网友性侵,事后却跟他手勾手吃饭,再让男方接送回家,不像是被害人反应,因此男子于
强制性交上无罪,但恐吓判6个月,可易科罚金。
这名女子指控,2015年9月间,男网友约她前往住处,进屋后对她摀住嘴巴,强行脱衣性
侵得逞。隔日男网友还约她见面,女子拒绝后,竟收到男网友连续传讯息称有偷拍性爱影
片,发送“趴着的时候也有拍你,让妳红!”、“看网站就知道了,就上传了吧!”等威
胁言语,女子吓得赶紧报警。
男网友承认这些恐吓讯息,说明女子时常抱怨自己租的地方不够好,想找他出钱,因此两
人起了争执,这些讯息只是情绪上所说的气话,但男网友否认性侵,称只有互相拥抱和爱
抚,并未发生性关系。女子下体被验出有男网友的DNA反应,法官认定两人有性行为。
法官还发现,女子离开男网友家时是微笑离去,且两人曾手勾手去吃铁板烧,女子也没有
向外求救的表情,因此认定性侵罪证不足,男子于强制性交上无罪,但恐吓部分判6个月
,可易科罚金。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701/956843.htm?from=fb_et_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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