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永达停办期限怎么算 官民认定不一

楼主: cc9i (正直与善良)   2017-06-22 18:41:12
(中央社记者陈至中台北22日电)高教工会今天到教育部抗议,认为3年前停办的永达技
术学院,今年8月期限届满就应解散清算。教育部则回应,过去法令不完备,修法后期限
为109年1月。
高教工会今天到教育部门口抗议,呼吁今年8月7月永达技术学院停办届满3年,应即进入
解散清算程序,将剩余财产回归公共,而不是进入董事会私人口袋。
高教工会办公室主任陈书涵表示,依照“教育部辅导私立大专校院改善及停办实施原则”
第15条规定,学校停办3年内未能恢复办理,或未能整顿改善,应命其解散。永达于今年8
月7日届满。
然而,陈书涵指出,高教工会追问此事,教育部官员却认为高教工会日程算错了,应该是
109年1月才届满。追查下发现,教育部已于今年1月修改“专科以上学校及其分校分部专
科部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部设立变更停办办法”,为永达董事会量身订做了第34条第3项
,从该办法修正实施日期(106年1月6日)计算,变相展延永达解算清算日期。
“可以这样3年又3年吗?”陈书涵表示,这整起事件就像是教育版的“亚泥案”,质疑政
府协助董事会掏空10亿元校产,完全不受外界监督。
前永达教师代表赖福林表示,政府不该碰到财团就转弯,为有钱人量身订做法律。尤其永
达在停办时,种种罔顾师生权益的行为,已是“不仁不义、无德无能”,不该再为其开脱

对此,教育部技职司专门委员张嘉育解释,如果没有修改上述规定,学校可以一再提出改
办申请,就不会被解散清算,反而不利于政府监督。修法后其实是限缩,而不是让永达展
延。
张嘉育表示,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是在和法制单位讨论后,认为过去行政法令规范不
完备,若不修法,学校可能会主张其权利,不断展延期限。如今修法后,3年内就一定要
“完成”改办或恢复办理,而不只是“提出”计画即可。
今天高教工会抗议时,教育部专门委员张嘉育出面回应。抗议成员和维护秩序的警方,曾
有短暂推挤和口角,但没有进一步冲突。1060622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